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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將制定首部反竊電法規 舉報竊電最高獎3萬
2006-12-05 13:26:51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董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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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2月5日電 對居民竊電除補交電費外,還將處以一倍罰款;竊電舉報人最高可獲3萬元獎勵。黑龍江省將制定首部以預防竊電為主、查處並重的地方性法規,昨天,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聽取了關於《黑龍江省反竊電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的說明。

  據了解,一些單位和個人竊電獲利,不僅造成了國有資產損失,更重要的是引發了大量停電、火災以及人身觸電等事故,直接威脅百姓生命財產安全和電網的安全。據不完全統計,近10年來,黑龍江省平均每年被竊電量接近年供電量的1.5%,僅2005年省電力有限公司系統被竊電量損失,折合人民幣達一億多元。

  《條例(草案)》中,細化了有關竊電行為的認定內容,加大了對用電戶合法權益的保護。如規定了用電戶對用電計量裝置的准確性有異議的,可以申請鑒定;供電企業對竊電行為人依法中斷供電時,不能影響其他用電戶的正常用電。

  在預防竊電的內容中,制定了舉報與獎勵方法,規定『被舉報的竊電行為經查證屬實的,供電企業應當按照應當追繳電費數額的15%給予舉報人獎勵,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三萬元。』

  在法律責任方面,區分了居民用電和其他類別的用電,對居民用電戶的處罰額度比對非居民用電戶低,體現了重點打擊單位竊電的立法宗旨。如第四十條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竊電,尚未構成犯罪的,由電力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補交電費;對居民用電戶並處竊電金額一倍罰款,對非居民用電戶並處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

責任編輯:強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