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10日電 哈爾濱市南崗區的田先生向本報反映,他家裝在樓道帶鎖的電表箱內的電表不知去向,導致家中停電,電業局卻讓他自己掏錢再買一塊新電表。
12月4日下午,記者來到學府三道街42—3號1單元。該單元的電表箱內共安裝24塊電表,唯獨田先生家的電表不見了。電表箱用一把銀白色的鎖鎖著,看不出有被撬的痕跡。田先生告訴記者,這個電表箱上的鎖是電業局給配備的,鑰匙也由電業局的人保管。
負責該居民樓供電的哈爾濱市電業局和興供電局副局長安鴻斌告訴記者,根據《供電營業規定》第77條規定,計費電能表裝設後,用戶應妥善保護。如因供電企業責任或不可抗力致使計費電能表出現或發生故障的,供電企業應負責換表,不收費用;其他原因引起的,用戶應負擔賠償費或修理費。
對於電業部門的解釋,田先生表示不能理解。他說,既然電表箱的鑰匙由電業局的人掌管,電業局就應對電表承擔管護責任。再者,安裝電表是為了電業部門計量方便,對居民本身沒有實質性作用。既然這樣,電表丟了為什麼要讓居民掏錢買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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