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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將開展整頓報廢車輛行動 報廢車輛發現就扣留
2006-12-10 21:19:09 來源:東北網  作者: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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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2月10日電(記者 雷蕾) 記者今天從哈爾濱市交警支隊了解到,在前期整頓行動的基礎上,近期哈市交警部門將在全市范圍內進一步開展對報廢車輛進行集中整頓的專項行動,對達到報廢標准的車輛一律實行強制報廢。

  長期以來,交警部門不斷加大對報廢車輛的監管力度,但多數報廢車輛所屬單位或個人根本不到交警部門辦理車輛注銷登記。據交警部門統計,每年哈市達到報廢標准的車輛有盡7000餘臺,但實際來交警部門辦理報廢手續的車輛不足百餘臺,絕大部分報廢車輛被有車單位或個人以贈予、協議抵償債務、買賣等方式轉移近郊或外縣(市)繼續在道路上行駛,是極大的交通事故隱患。

  近期,交警部門將在以前工作的基礎上,將對全市范圍內的所有已經達到報廢年限的機動車進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摸底,特別是對出租車、營運客車和已經經過公告的報廢車、大型客車、中型以上貨車、微型貨車進行重點排查。對報廢車還依然存在的單位或個人責令其立即辦理車輛注銷登記;對報廢車已經不在單位或車主掌握中的車輛,逐一進行筆錄取證,要求車輛所有人出據車輛交易發票;屬於贈予、協議抵償債務的相關的文書和公正機關出據的公正書。無任何手續的,要車輛所有人限期找回車輛。經過調查確實屬於國家強制報廢日期後將車輛出售、贈予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的,依法對車輛所有人采取沒收所得並處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拒不交罰款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對於已經達到國家規定的標准應當報廢的機動車必須及時地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登記,凡是未辦理注銷登記的單位或個人,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暫不予以辦理新購機動車注冊登記業務

  在排查的同時,交警部門還將加大路面的管控力度,對在道路上駕駛拼裝機動車或已達國家強制標准的報廢機動車的一律扣留車輛,並對駕駛人處以200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人的駕駛證。扣留的機動車轉交給合法的報廢汽車回收企業進行強制報廢。

責任編輯:張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