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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將工資直接發給農民工 包工頭拖欠工資25萬
2006-12-13 15:46:53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高慧欣 張旭昇 王景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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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2月13日電 因為建築用工單位沒有按照法規的要求把工資直接發給農民工本人,而是將錢款直接給了包工頭,結果導致農民工被拖欠工資,包工頭不出面,建築用工單位還得自己再一次支付工資款。

  7日,農民工劉金庫、張集合等10多名農民工到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四大隊反映,他們從7月份開始在南直路泰富長安城二期N5棟施工工地打工,做力工、木工、鋼筋工、架子工等,一共70多人,都是他們從老家找來的。他們是通過包工頭耿某聯系到這個活,該工程是哈爾濱興建建築公司承建的,他們與耿某講好每天一發工資,45元到50元不等。結果到了11月份,工地停工,他們這些人被拖欠了約25萬元的工資。他們幾個人把自己所有的錢都拿了出來,支付路費讓一部分歲數大的、生病的先回了家,可是現在還有40多人因為拿不到錢走不了,滯留在冰涼的工棚裡,他們幾個聯系活的,無法面對滯留的農民工。

  勞動監察人員高永濱等立即和耿某進行了聯系。耿某答應說明情況,卻一直不露面。監察人員隨後又聯系到哈爾濱興建建築公司。該公司有關人員說,因該樓主體工程還沒有完工,甲方還沒有結算,但勞務費已經給了耿某。經監察人員督促,建築公司答應先支付7萬元緩解一下農民工的困難,剩下的勞務費在月末之前還清,並在昨天上午將7萬元送到監察四大隊。

  據勞動監察人員介紹,勞動法規要求用工單位應將工資直接發放給勞動者本人,發放給包工頭或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導致拖欠的,由發放單位承擔責任重新向農民工本人支付工資。在監察支隊近期處理的一些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中,一些建築企業恰恰因為沒有做到這點,結果農民工的勞務費被包工頭或皮包勞務公司中途匿下,還找不到人,建築企業只得再拿出工資進行支付。

責任編輯:強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