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19日電 記者從教育部門獲悉,2007年全國碩士生招生考試初試定於1月20日至21日(個別考試科目在22日)舉行。凡組織、參與作弊的在校考生,將由其所在學校給予直至開除學籍的處理。
教育部門要求在考試中違規必究、作弊必罰。凡組織、參與作弊的考生,如果是在校生,將由其所在學校給予直至開除學籍的處理;如是在職人員,教育考試機構將其作弊行為記錄通報其所在單位,由所在單位給予嚴肅處理。對於團伙作弊、觸犯法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對於考生在國家教育招生統一考試中的違規事實及處理結果將記入考生誠信檔案,並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和依據。
教育部門指出,在研究生招生考試前,一些不法分子經常利用網絡、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等手段兜售所謂『考研試題』,非法牟利。每年都有部分考生上當受騙,既蒙受了經濟損失,又影響了正常的備考。因此,提醒廣大考生要樹立誠信考試的態度,集中精力備考,發揮出自己的最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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