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20日電 (王松岩) 記者從省勞動保障廳獲悉,近日,省勞動保障廳出臺了《黑龍江省社會保險補貼實施細則》,並從即日起開始實行。其中規定,可對我省靈活就業的『4050』人員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醫療保險補貼60%。
目前,我省實現再就業的下崗失業人員中,近七成是靈活就業人員(指在勞動年齡范圍內以非全日制、臨時性、季節性等靈活多樣形式實現就業或再就業的人員,包括:家庭小時工、街頭小販等其他類型的打零工者)。《細則》中規定,下列三種靈活就業人員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持有《再就業優惠證》、通過靈活就業形式實現再就業的下崗職工和失業人員;持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發放的《靈活就業證明》,與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簽訂一年以上靈活就業協議的下崗失業人員;社保關系在所屬轄區內,已參加社會保險且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下崗失業人員。
具體的補貼標准為:以上三種靈活就業人員中的『4050』(女性年滿40周歲以上,男性年滿50周歲以上,計算年齡的截止時間為2007年底)人員,對其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和醫療保險費補貼60%;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實際繳納的養老保險費補貼15%。自謀職業、從事個體經營已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人員不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政策。
符合標准的靈活就業人員可到戶口所在地的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交驗本人《身份證》、《再就業優惠證》、《靈活就業證明》,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社會保險繳費單據憑證,填寫有關表單。街道(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對其能否享受補貼進行復審。對符合條件的人員,在10個工作日之內,由財政部門將社會保險補貼資金撥到就業局就業再就業資金支出賬戶,由就業局通過社保補貼窗口將補貼資金直接發給本人,同時將享受補貼人員名單告知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勞動保障、財政部門對社會保險補貼的撥付、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