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31日電 11月16日,黑龍江日報《這筆錢交得不明不白》報道了今年11月哈爾濱市南崗區居民劉女士在辦理個人房產繼承手續時,被區房產交易管理所收取了400多元的『住房轉讓手續費』。劉女士質疑該收費的合理性。她說,繼承發生在被繼承人死後,它既不是買賣,也不是贈與,更不是無償轉讓,憑什麼收取『住房轉讓手續費』?
據了解,這筆費用屬經營性收費,其收費標准是,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收取6元。哈爾濱市各區房產交易管理所都如此收費。這筆費用收取後,由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留作自己使用。當月劉女士向省物價局投訴此事。很快省物價局有關領導批示,要求哈爾濱市物價局調查。
一個月過去,近日記者從哈爾濱市物價局價格投訴舉報中心獲悉,哈爾濱市物價局已經查明,向辦理個人房產繼承手續者收取住房轉讓手續費,確屬亂收費。不過物價部門查處此事時卻遇到不小的阻力,至今無結果。
哈爾濱市物價局價格投訴舉報中心工作人員說,今秋,國家有關物價檢查組對哈爾濱市房產交易中心及其下轄的各區房產交易所檢查時,已查出這一問題。劉女士被收取這一費用一事發生在11月份。顯然國家物價檢查組離哈後,哈爾濱市各區房產交易管理所沒有取消這筆亂收費項目,依然在『頂風』亂收費。據悉,哈爾濱市房地產交易中心隸屬於哈爾濱市房產住宅局。
如今,哈爾濱市房產住宅局頒發的所有房屋所有權證書之尾頁,都有『注意事項』,其第三項有這樣的文字:『房地產發生轉移(買賣、交換、贈與、繼承、析產、劃撥、轉讓、判決等)……權利人應當在規定期限內持有關證件到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申請登記』。很明顯,『繼承』和『轉讓』是並列關系,『繼承』並非『轉讓』。因此向辦理個人房產繼承手續者收取所謂的住房轉讓手續費根本站不住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