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6日電 在哈爾濱市務工的潘某將同寢姐妹的錢包偷走後,擔心其補辦身份證和銀行卡會很麻煩,便留下錢包裡的1800元現金,將錢包偷偷地送還。4日,潘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潘某和沈某都在哈爾濱市打工,並和另外幾個女孩合住在南崗區馬家街一居民樓內。2006年11月16日晚,沈某將當天從銀行取出的1800元錢,當著所有室友的面數了一遍,然後裝入錢包,放在掛在床頭的拎包裡。由於大家已在一起住了很長時間,沈某並沒有防備室友,但睡在沈某對床的潘某,卻對她打起了歪主意。次日5時許,潘某悄悄地起床,趁著其他人還在熟睡之機,偷偷地拿走沈某拎包裡的錢包。在衛生間內,潘某取走錢包裡的1800元錢,然後把錢包放在高處的水箱上面。隨後,潘某出了門。
沈某早晨起床發現錢包不見後,急忙讓寢室的人幫忙尋找,但沒有找到,於是到派出所報警。潘某拿走沈某的錢包後,一直惴惴不安,想到大家平時住在一起,就像姐妹一樣,她有些後悔,可一看到1800元錢,她心中的天平還是傾向了金錢。因做賊心虛,從離開寢室後,潘某一直沒有膽量再回去。經過幾天的考慮之後,她決定回寢室把沈某的錢包送回去,因為錢包裡有沈某的身份證和銀行卡,如果重新補辦這些證件會很麻煩。此外,她還想取回自己的東西,然後搬離寢室。2006年11月20日上午,潘某回到寢室,對室友撒謊說,她這幾天回家了。趁大家不注意,潘某把錢包從水箱上取下來,塞在一位室友的床下,然後拿著自己的東西匆匆離開了寢室。當晚,沈某的錢包被『以外』發現,想到潘某的反常舉動,大家猜到這一切都是潘某所為。
1月4日,警方將潘某在某商場內抓獲。經審,潘某供認了自己盜竊沈某1800元錢的犯罪事實。目前,潘某因涉嫌盜竊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