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8日電(記者 雷蕾) 針對個別機動車駕駛人交通違法後不服從交警取締駕車逃逸的情況,哈爾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近日啟動了對交通違法逃逸倒查措施,對當事人進行嚴厲的上限處罰。
近期,3名違法逃逸的機動車駕駛人先後接到交警部門的告知,來到交警部門接受交通違法處理。據了解,在近期哈市交警部門組織的夜查中,黑A18108號黑色轎車、黑AQ6135號轎車、黑A94422號白色菲亞特轎車駕駛人在接受交警的檢查時駕車逃逸。事發後,交警支隊指揮中心向全市各崗執勤交警發布路面堵截指令,並通過警務通查實車源,根據檔案顯示的住址和聯系方式,追查違法駕駛人的基本信息,並對他們所在單位和車主進行了及時告知。次日,3臺車駕駛人到交警部門接受了處理,交警部門除了對他們逃逸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外,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條的規定,對他們不服從民警指揮的行為,分別依法做出了罰款200元的處罰決定。
據交警部門有關人士介紹,交警在執勤過程中經常會遇到類似這種違法後不服從取締駕車逃逸的情況,違法駕駛人之所以敢駕車逃逸,主要有三種情形:一種是害怕受到處罰,不敢停車;第二種是挪用他人牌照,不怕追查;第三種是自以為跑了就無所謂了,心存僥幸。對此交警部門啟動了交通違法倒查措施,今後交警執勤中遇到交通違法車輛逃逸行為,交警記錄事實經過,一方面通過指揮中心在全市范圍內發布堵截指令,另一方面,調取車輛檔案信息,依法告知其所在單位或者車主到交警部門接受處理,並依法上限處罰。對接到告知逾期不接受處理的,交警部門將依法封存車輛檔案,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