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16日電 哈爾濱市開放民營醫院醫療保險定點申請後,民營醫院在申報過程中卻遇上意想不到的麻煩,民營醫院進入醫保行列的政策受到了挑戰。
據介紹,此次規定民營醫院申報的8個條件中,至少有3個條件使民營醫院面臨難堪:物價審批、藥監局證明和醫院等級證明。
據哈爾濱市醫保局有關負責人介紹,醫保部門近日出臺了《關於哈爾濱市民營醫院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從2007年1月8日起,凡經哈爾濱市衛生行政部門批准並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且符合相關規定標准的民營醫院,均可申請哈爾濱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到1月10日止,民營醫院醫保定點申請表全部發放到民營醫院手中,1月15日開始申報,審核期1個月,屆時將和衛生局有關部門共同審核把關。
據介紹,民營醫院在哈爾濱落戶已3年多了,因為沒有醫保定點資格,經營遇上很大困難。因為哈爾濱市參加醫保的市民已超過170萬,這幾乎佔哈爾濱市區人口的一半。新年伊始,哈爾濱市醫保部門開始允許民營醫院申報醫保定點醫院,終於使民營醫院可以和公立醫院站在同一起跑線上經營。
然而記者在民營醫院采訪時卻了解到,這個政策執行起來,卻有相當的困難。此次醫保部門要求申請醫保定點醫院的民營醫院必須具備8項條件,但其中3個條件是現在幾乎所有民營醫院都難以達到的:物價審批表、藥監局全面檢查醫藥合格證明和醫院等級證明。雖然一些民營醫院積極與物價部門、藥監部門、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溝通,但沒有得到確切答復。
據一些民營醫院負責人反映,民營醫院在醫藥價格上與公立醫院不同,價格是放開的,自主定價,物價部門只對其進行檢查,而不對其價格進行審批;有關醫院等級評定,也已有10年沒有再進行。因此,民營醫院都沒有等級,至於何時再進行醫院等級評定,衛生部門也沒有給出明確時間表;而對於藥監局全面檢查並給出醫藥全部合格證明,對民營醫院也是難以實現,國家對此也沒有明確規定,藥監局盡管時常到民營醫院檢查,但多數是專項檢查,沒有全面檢查,沒有部門能給醫院出具藥品全面合格的證明。
對此,一些民營醫院負責人呼吁:政府部門出臺的政策,應該相互配套,各部門相互溝通協調,不要讓民營醫院面對良好的政策而享受不到政策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