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春1月19日電 吉林省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18日再次開庭審理了曾經轟動全國的東北高速案,東北高速原董事長張曉光因涉嫌貪污、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受審。
據了解,張曉光於2005年1月由吉林省公安廳執行刑事拘留,後因涉嫌貪污犯罪被執行逮捕。而與此同時,東北高速發現存於中國銀行黑龍江省分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的2.93億元巨款不翼而飛。此案由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指定由白城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2006年9月,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首次開庭審理了張曉光案,後因重要犯罪嫌疑人東北高速子公司吉林東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原總經理東方在山東煙臺被抓獲,檢察機關隨即撤訴補充偵查。
現已查明,2002年10月至2003年8月間,吉林東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原總經理東方因張曉光為其當上總經理等一些事情提供了大量幫助,先後6次送給張曉光1000多萬元。張曉光對此供認不諱。
白城市人民檢察院認為,張曉光犯有受賄、貪污、挪用公款、為親友非法牟利、巨額財產來源不明5項犯罪事實。
其中,受賄總金額為1900萬多元人民幣。除了東方送給的1000多萬元外,自1999年初至2004年末,張曉光利用其擔任東北高速董事長及兼任黑龍江哈松公路大橋公司董事長的職務之便,索取或收受賄賂款物共計人民幣882.41萬元、港幣10萬元、美元2.7萬元。
貪污犯罪事實為:1998年初至2004年末,張曉光采取個人消費用公款核銷的手段4次共計貪污公款人民幣48.84萬元。
挪用公款犯罪事實是:2001年末,張曉光兩次將公款共計人民幣3300萬元借給其女友楊某用於房地產開發等營利性活動。
為親友非法牟利的犯罪事實是:1998年初,張曉光利用擔任黑龍江省高等級公路管理局局長職務之便,擅自決定向其女友楊某經營的公司采購不合格的機油精,並支付貨款80萬元。後以給下屬單位撥付費用的名義核銷。
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擇日對此案進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