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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行多收半月包燒費 果園星城進戶費『貓膩』多
2007-01-22 11:56:46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劉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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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月22日電 『果園星城小區進戶,物業、開發商、供暖單位合伙亂收進戶費。我們不交錢,他們就不給我們鑰匙。』20日,哈爾濱市果園星城小區業主張女士向記者反映。記者隨後對此進行了調查。

  當日,記者在香坊區公濱路附近的果園星城小區內,一間寫著『進戶現場辦公』的房間內看到,這裡由哈市香坊物業供熱有限責任公司安埠分公司和哈爾濱昆侖物業管理公司兩家聯合辦理進戶收費。最先收取的是包燒費,然後依次是物業費、裝修抵押金、垃圾清運費。

  一位姓黃的業主在交包燒費時,向在場的哈市香坊物業供熱有限責任公司安埠分公司工作人員提出:『今天已經是1月20日,為什麼要收我家3個半月的包燒錢?』一位負責開票的女工作人員回答:『我們只看開發商開具的進戶手續,開發商說怎麼交,我們就怎麼收。』記者在該業主手中看到,果園星城小區開發商黑龍江昆侖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具的進戶通知單上日期是1月20日,但另一份進戶手續上顯示進戶時必須交3個半月的包燒費。

  由於包燒費是進戶收費的第一道環節,業主不交就無法進行下一個交費項目,更別想拿到新房鑰匙。一些業主說,物業、開發商、供暖單位是在合起伙來『算計』業主。

  在由物業公司收費的工作臺前,記者看到這裡的物業費是按每平方米使用面積0.70元,一次收取一年;裝修抵押金是500元,垃圾清運費200元。對於這些費用,昆侖物業一位姓高的工作人員說:『根據政府有關文件,物業費不需要再經物價部門審批。目前,按每平方米使用面積的物業費0.70元是我們物業與開發商協商制定的,今後居民如果覺得這個標准不合適,可以在達到一定入住率或兩年後,通過召開業主大會進行調整。至於裝修抵押金500元,垃圾清運費200元政府都有規定,也不需要與居民簽協議。』

  據哈爾濱市物價局有關工作人員介紹:哈爾濱市物價局2004年9月底發出的《哈爾濱市物價局關於新建住宅居民進戶收取供暖費的通知》要求,新建住宅在供暖期間進戶的,開發企業或物業公司等單位可以按實際供暖月向住戶收費。當月20日至下月20日為一個供暖月,在供暖月中,15天(含15天)以內收半個月供暖費,15天以上收1個月供暖費。目前,新建居民小區物業收費仍然實行政府定價,果園星城小區0.70元按每平方米使用面積的物業費標准未經物價部門審批,在未爭得小區多數業主認可的情況下,屬於違價行為。收取裝修抵押金沒有法律依據,物業管理單位不得借進戶之機強行收取。根據哈市《關於加強居民進戶收費和物業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收取200元垃圾清運費的前提是應事先與業主簽定協議,不裝修或自己清理免交。對於違反政府有關進戶費的相關規定的行為,市民有權向物價部門舉報。

責任編輯:呂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