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26日電 目前,哈市很多市民不知道如何申請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25日,哈市勞動局根據市民提出的相關問題進行了解答。
持有《再就業優惠證》和《哈爾濱市就(失)業登記證》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本人申報靈活就業與街道(鄉鎮)簽訂了靈活就業協議,並以個人身份參加社會保險,且按規定及時足額繳納了社會保險費的,都可申領社會保險補貼。此外,凡本人在哈市居住,並在哈市登記的失業人員可以享受社會保險補貼。需本人提供在哈市的《暫住證》和《哈爾濱市就(失)業登記證》,到暫住所在社區進行申報。
靈活就業人員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靈活就業人員已經享受社會保險補貼,不能同時享受失業保險待遇。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的標准為:『4050』人員(即女40周歲,男50周歲以上)按其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費)的60%給予社會保險補貼。非『4050』人員按其實際繳納養老保險費的15%給予養老保險補貼。
申報社會保險補貼的靈活就業人員,必須按規定由個人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個人不能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或由用人單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不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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