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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網1月27日電 (記者 李逢時)政協黑龍江省九屆五次會議27日上午在哈爾濱國際會展體育中心召開全體會議,圍繞我省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熱點問題,部分政協委員進行了大會發言。吳國華委員代表農工民主黨黑龍江省委員會做了題為《關於加快城市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的建議》的大會發言,全文如下:
主席、各位副主席、秘書長、各位委員:
建設城市社區衛生服務體系,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內容,我省的社區衛生事業,經過幾年的探索和努力,綜合服務能力明顯提高,社區衛生隊伍建設不斷加強。但目前依然存在一些阻礙其發展的困難和問題亟待解決。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經費嚴重不足。每個服務人口2004年服務經費為1元,2005年為2元,2006年為3元。據測算,哈爾濱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要完成社區居民的公共衛生服務工作,每個服務人口每年至少需要政府投入補助資金16.5元。在此方面、上海、天津、北京等國內發達地區的補助標准已提高到人均20-50元。其他城市也在人均5元-15元以上。
(二)業務用房短缺,設備設施簡陋。按照國家衛生部下發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基本標准》要求,我省能達到標准的比例偏低。在哈爾濱市169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中,只有30個達到標准,僅佔17.75%;有7個中心和61個站靠租房開展工作,佔39.64%。哈爾濱市社區服務機構現有設備3968臺(件),設備老化的1319臺(件),佔33.24%。
(三)隊伍素質不高。按國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人員配置標准,每萬人需要配備2-3名全科醫師,1名公衛醫師,社區護士與全科醫師按1:1配備。而哈爾濱市現在崗的醫學系統培訓,技術能力和服務水平與實際需要差距較大,導致人民群眾對社區衛生服務體系的信任度不高。
(四)醫療服務價格管理不規范,部分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對價格執行不夠規范,沒有專人管理;一些社區未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價格公示或公示不全面;有的藥品價格調整後不能及時公示;特別是設在醫院內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醫院的排出機構』,有的仍執行與醫院相同的三級、二級和一級醫院的收費標准,價格偏高。
(五)作用和成效尚未顯著。盡管我省社區衛生服務體系覆蓋率較高,但群眾對社區衛生服務體系的認可程度偏低。受藥品虛假廣告和營銷手段的衝擊,加之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在服務能力和水平上的差距,以及轉診機制尚不完善等影響,社區衛生服務體系的作用和功能還沒有完全發揮出來。
二、幾點建議
(一)完善我省社區衛生服務發展的相關政策。盡快制定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在網絡建設、功能建設、隊伍建設、完善運行機制和強化監督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措施。為全省加快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同時,要加大對社區衛生服務的宣傳,引導群眾到社區看病就醫。
(二)健全社區衛生服務網絡。原則上每個街道辦事處設置1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服務人口約3—10萬)。在中心難以覆蓋的地區,按人口分布可設置若乾個社區衛生服務站。對政府或國有企事業單位所屬的一級醫療機構,可將其整體轉型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社區衛生服務站;對政府或國有企事業單位所屬的二級醫療機構,可進行結構功能改造,將其部分轉型為衛生服務中心;轄區內沒有醫療機構可通過對所在區的衛生資源進行整合或政府新建,也可由不在轄區內的二、三級醫療機構或由社會力量投入公開招標方式舉辦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下設的社區衛生服務站,要實行行政、業務、財政、藥品和人員的一體化管理。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組建的社區衛生服務站,要主動接受轄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業務指導和行政管理。
(三) 推進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標准化建設。要按照規模適宜、結構合理、設施齊全、環境溫馨、方便群眾的原則,搞好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標准化建設。通過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標准化建設,使全省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在規劃布局,業務用房、基本設施、設備配置、人員配備、服務功能和業務水平等方面,達到國家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建設標准,以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的健康需求。
(四)加強社區衛生服務隊伍建設。要按照國家關於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編制的有關規定,合理配置社區衛生服務人員。公立醫療機構承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要以承辦機構派出人員為主,負責人由承辦機構選派在職人員擔任。要加強社區衛生服務人員崗位培訓、全科醫學規范化培訓和繼續教育,在提高內功上下功夫,逐步在社區建立一直以全科醫學為主體,包括中醫、西醫、公共衛生、護理、藥學等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以及社區衛生管理人員在內的社區衛生人纔隊伍。建議從2007起,全省城區和縣級市二、三級醫療機構中,凡晉昇副高職以上職稱的衛生技術人員,都要在經過全科醫學培訓後,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3—6個月。引導和鼓勵高等醫學院校畢業生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鼓勵二、三級醫院和醫生和70歲以下的退休醫生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人事和衛生部門要共同建立退休衛生技術人員人纔庫,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選人、用人提供服務平臺。
(五)建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預防保健機構、大中型醫院間的合理分工和協作關系。各地疾病預防控制和扶優保健等預防保健機構,要調整工作職能,逐步將適宜社區開展的公共衛生項目交由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承擔,並加強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業務指導和技術支持。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立規范化的預防接種門診,承擔轄區內適齡兒童的預防接種任務,社區衛生服務站負責協助中心做好預防接種的組織和管理工作。推動並建立大中型醫院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間的分級醫療和雙向轉診制度,發揮社區的導診功能,合理分流病人。實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之間輔助檢查、檢驗項目結果互認制度。積極開展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收診制試點和推廣工作。要隨著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技術能力的提高和設施條件的改善,逐步實現由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承擔的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服務,大中型醫院集中精力診治疑難重癥,實現『小病在社區,大病到醫院,康復回社區』。
(六)強化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管理。一是嚴格准入管理。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嚴格按照區域衛生發展規劃和社區衛生服務設置規劃中的設置標准,審批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嚴格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從業人員和技術服務項目的准入管理,嚴格審批程序和執業登記。二是加強日常監管。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建立完善的社區衛生服務評價體系,加強社區衛生服務執業監管,將居民的滿意度作為考核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業績的重要標准。嚴厲查處承包、出租診室,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或不具備外聘資格人員的違法行為。三是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價格管理。嚴格執行價格政策,規范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價格標准,健全價格管理組織,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要求做好價格公示,增加服務價格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