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4日電 題:聽證會不能『逢聽必漲』
【提案摘要】
許多市民反映,至今為止,哈市所有涉及民生重大價格調整的聽證會都是『逢聽必漲』,形同走過場。表現為:一是漲價理由常常讓人難以信服;二是聽證會制度本身尚待完善,相關法律規定不夠嚴密;三是消費者與經營者代表之間實力懸殊,信息嚴重不對稱。
對此,哈爾濱市政協委員建議:政府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價格聽證法律體系,讓價格聽證會走出『逢聽必漲』的怪圈。
【現實狀況】
據記者調查,2001年至今,涉及哈市民生重大價格調整的聽證會有3大項,包括:2001年9月自來水價格調整舉行聽證會後,當年12月1日,居民生活用自來水每立方米從1.30元漲到1.80元(居民污水處理費是2003年4月1日經省物價局文件批復的,標准為0.5元/立方米,合計2.3元/立方米);2006年1月哈市供熱價格調整舉行聽證會後,當年城市居民供熱費由每平方米31.15元漲到34.55元;2006年7月黑龍江省電價調整聽證會後,哈市居民生活用電價格由原來的0.47元/千瓦時上調至0.5182元/千瓦時,每千瓦時上調4.82分,這些聽證會都是『逢聽必漲』。
2001年9月自來水價格調整召開聽證會,不少市民認為:水價(每立方米)從1.30元漲到1.80元應該是一個論證和推導過程,然而聽證會上各方代表發言中似乎這方面內容很少。並且47名代表中發言的只有17人。不少市民對聽證會代表構成提出異議,認為市民代表產生過程不夠公開透明,有的市民代表匆忙應邀參會,對自來水價格調整的背景根本就不清楚。而像哈市劉天曉這樣主動要求旁聽的市民卻被拒之門外。
2006年1月哈市供熱價格調整舉行聽證會後,許多市民認為:聽證會前聽證代表名單不公開,不能保證代表的純潔性,如果代表與供熱部門有利益關系,那就難保公平公正。並且聽證會上漲價報告中的成本核算、職工工資等項目,都是由要漲價的部門所提供,因而無從判斷數據的真實性與准確性。
省社會科學院經濟學者陳本栽認為:在所有的價格調整裡,不一定都是合理的。陳本栽說,不能說老百姓口袋裡的錢多了,就要多掏一點。老百姓收入的增長,是要帶動老百姓生活質量的提高,而不是帶動物價的上漲。價格的調整應本著『價值規律』的原則進行。
【委員建議】
政協委員、哈爾濱市社會主義學院教授萬利民認為:首先在改革價格聽證制度方面,由各級人大代表組織聽證,因為一些組織聽證的政府部門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難以脫離各方利益之外。其次要嚴格代表選拔制度。聽證代表的總體名額應合理分配,消費者代表的名額應多於經營者代表與其他人員。還要建立公開、透明的聽證程序,全方位接受社會監督。在聽證過程中,應由新聞媒體全程報道、現場直播,以方便公眾依法行使監督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