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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討薪頻遇阻 個別工程未繳工資保障金就開工
2007-02-05 10:57:57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王永志 王松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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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2月5日電 『眼看著就要過年了,辛辛苦苦乾了那麼長時間到現在卻拿不到一分工錢……』日前,在『北岸明珠』工地打工的多名農民工向記者反映,『北岸明珠』一直拖欠著他們近50名農民工的工錢,大約是16萬元。目前,他們已將『北岸明珠』投訴到勞動部門,但『北岸明珠』未交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記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類似『北岸明珠』的工程,哈爾濱市還有10多處,都是在未交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的情況下開工建設的。

  據了解,為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更好地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我省於2004年11月起實行了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制度,要求承建工程的開發企業必須向勞動部門交納足額的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在此前提下,建設主管部門纔能為其發放施工許可證,工程纔能開工,否則開發企業將受到處罰。這樣,一旦施工過程中發生拖欠工資的行為,勞動部門可以啟動保障金為農民工發放工資。

  記者在調查中卻發現,哈爾濱市部分工程在未交納工資保障金的情況下仍然開工了,有的甚至還拿到了有關部門發放的施工許可證。

   現狀:未繳保障金工程照開工

  據哈爾濱市勞動部門介紹,未交納工資保障金卻依然開工建設的工程有10多處。

  1月29日,記者來到位於道裡區的歐美亞世界陽光國際社區一期工程的售樓處。據哈爾濱市勞動部門介紹,該工程一直沒有按規定交納工資保障金,而且在施工過程中曾經拖欠過上百萬元的農民工工資。但記者在現場看到,該工程不僅開工建設了,並且目前已基本完工,開始預售。

  據哈爾濱市勞動部門介紹,『金水嘉園』工程沒有交納工資保障金。工程是2005年8月開工的,工程在施工過程中也曾拖欠過農民工工資。記者看到,該工程已經竣工,很多業戶已經入住。

  『北岸明珠』是由桐楠格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的,工程已經開工。在施工過程中,拖欠過10多萬元的農民工工資。記者從勞動部門了解到,該工程在施工前,也沒有交納工資保障金。

  『松北之家』和『CBD商服』分別位於松北區和呼蘭區,都是由金馬建設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工程也已經開始施工,在施工過程中,曾經拖欠過幾十萬元農民工工資。這兩項工程均未交納工資保障金。

  位於道外區太平大街的『維也納新城』的開發單位是哈爾濱鑫奇房地產開發公司,該工程也發生過拖欠工資的案件。記者看到,同樣沒有交納保障金的該工程已經開始地基建設。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過一段時間就能開始預售。

  『南棵小區』目前的開發單位是哈爾濱新一房地產開發公司,這項工程的主體已經基本完工。這個曾經拖欠過上百萬農民工工資的工程,到現在也只是交納了部分工資保障金。

  興達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的位於香坊區的『香木小區』也在沒有交納工資保障金,沒有辦理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開工建設。

  質疑:未繳保障金為何能開工

  沒有交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開發公司是否具有工程許可證?帶著疑問記者來到歐美亞世界陽光國際社區一期工程的開發單位——哈爾濱歐美亞世界陽光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對此,該公司營銷部的劉志偉部長說,他們這項工程不但有施工許可證,其他證件也都一應俱全,還向記者出示了施工許可證的副本。當記者問到施工許可證是哪個部門發放的,他停頓了一下,說,這個事情不歸他管,他也不清楚。記者從勞動部門了解到,因未交納工資保障金,『歐美亞』已向哈爾濱市勞動監察部門交納了5萬元罰款。

  對於未交納工資保障金就開工一事,哈爾濱鑫奇房地產開發公司的邵主任解釋說,他們公司所開發的工程確實沒有辦理完各項審批手續,也沒有交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這主要是因為所開發的地點是道外區太平大街的棚戶區。在拆遷的時候需要給動遷戶拆遷補償款,還要組織開工建設,所以,公司的財政十分緊張,到現在還有一部分拆遷補償款沒有發放到動遷戶的手裡。如果按照正常的審批程序,一項項進行辦理,肯定會拖延進戶的時間,考慮到被動遷的居民著急回遷的心情,開發公司只能提前開工。所以,在哈爾濱市建委下達停工通知後,他們還是繼續施工了。

  哈爾濱新一房地產開發公司副經理何玉纔說,該公司是2006年8月從哈爾濱鐵路分局接過的工程。在此之前,雖然南棵小區一直由該公司負責開發,但是建設主體是哈爾濱鐵路分局土地管理中心。2006年8月24日,哈爾濱市政府召開了《關於協調鐵路沿線綜合整治涉及南棵小區開發建設有關問題》的會議,之後,明確了建設主體由哈爾濱鐵路分局土地管理中心變更為新一房地產開發公司。會議上同時給予了新一房地產開發建設的南棵小區一期工程可以先施工建設,後補辦相關手續的優惠政策。那麼該公司是否已經交納了那筆工資保障金?何玉纔說,建設主體變為新一房地產開發公司後,他們陸續交納了300萬農民工工資保障金。至於施工許可證等相關手續,他們正在辦理。

  記者來到『金水嘉園』工程的開發企業——黑龍江金橋房地產開發公司,采訪農民工工資保障金一事。該公司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員對記者說,在工程主體完工後,他們纔知道要交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所以一直沒有交納。

  

  

  建委:不繳保障金不能開工

  

  

  1月31日,在記者采訪中,松北區建設局辦公室的高主任稱,沒有交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是不能辦理施工許可證的。高主任表示,有些地方太遠,而建設局的人手不夠,檢查不過來。而且,為了保護經濟環境,檢查這些企業得先對其進行告知。

  據哈爾濱市建委建築管理處處長韓英傑介紹,哈爾濱市建委已經對哈爾濱鑫奇房地產開發公司進行了處理。由於該公司沒有規劃審批手續,所以,哈市建委不能給該公司辦理施工許可證。但是,該公司在沒有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仍然開工建設,屬於無證開工,哈市建委已對其下達了停工通知單,並對其進行了經濟處罰。哈爾濱興達房地產開發公司也存在沒有交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各項審批手續不全的情況,哈市建委也對其下達了停工通知,要求其停止施工,在辦理完各項審批手續辦理後,纔能開工。

  韓英傑還表示,開發商辦理施工許可證前,必須先出示交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的票據,否則不能辦理施工許可證,不能施工。對於私自施工的開發單位,哈市建委將對其下達停工通知單。

  

  勞動部門:不繳保障金難追欠薪

  

  據了解,2004年11月,為了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省政府頒布了《黑龍江省農民工工資保障規定》,要求建築施工工程實行工資保障金制度。《規定》指出,建設單位在領取施工許可證前,應當按照工程合同價款的百分之三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交納工資保障金。在工程建設期間及工程竣工後60日內,有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啟動工資保障金,及時發放拖欠的農民工工資。

  《規定》還明確了責任。建設行政部門對未足額交納工資保障金的建設單位違法發放施工許可證的,由上級行政機關責令限期收回違法發放的施工許可證,並由有關行政機關或者行政監察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予以處罰。

  記者從哈爾濱市勞動保障監察部門了解到,自實施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制度以來,哈市新建施工的開發公司已經向哈市勞動部門交納了2億多元的工資保障金,使拖欠農民工工資上訪率下降了近六成,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後,農民工拿不到工資的問題。

  勞動部門表示,沒有工資保障金的約束,勢必給農民工討薪增加阻力。

責任編輯:呂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