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6日電 5日,哈爾濱市公安局刑偵支隊二大隊政委王玉民發布出租車防范搶劫提示:四類乘客需要提防。
為了保障出租車司機的生命財產安全,哈爾濱市警方不斷加大對搶劫出租車的打擊力度,在加大巡邏防控力度的同時,警方提醒出租車司機自身也應做好防范,其中包括,按規定安裝報警顯示裝置及在車內安裝金屬隔離網或其他防護罩。出租汽車司機在行車中如遇交叉路口或有紅綠燈處不要將車子熄滅,因為犯罪分子有可能趁發動車輛但車還停在原地的片刻強行登車。車子在路上拋錨,最好不要請陌生人而應請交警幫助,或將車停在路邊,自己搭別的出租車去請人來修。夜間修車時,應該盡可能把車停放在燈光明亮的地方,尤其是自己需要離開一段時間的時候。開車或停車時應鎖好車門,搖上車窗防止壞人強行登車侵害。目前哈爾濱市出租車都安裝了報警燈,司機遇到緊急情況,應及時啟動,以便路人和其他出租車司機實施救助或向警方報警。夜班司機應少帶貴重物品。夜間行車時,副駕駛位置不要乘坐青壯年男子。如跑長途或夜間到郊縣、偏僻地區應按規定履行驗證登記手續,必要時要有陪乘人員一同出車,有人強行或誘騙進入出租汽車時,應盡快將此情況傳送出去。此時,如司機還掌握著方向盤,可以采取闖紅燈、駛入人行道、逆向行駛或其他能引起交警注意的方法,通過警察的救助達到脫險的目的。在行車途中,如遇劫匪從側面或背面實施襲擊,一定要保持鎮定,並及時通過加速後急剎、急轉彎等方式讓劫匪失去攻擊能力,找機會脫離車輛呼救並及時報警。
警方特別提醒應防范『四類乘客』:一是兩名以上男性青壯年同時租車,行車途中一言不發或竊竊私語或答非所問、神情不專注、半路又有同伴上車或以『解手』等理由要求中途停車的人員;二是不告知行車目的地,而是以『左轉』『右轉』等手勢或語言告知司機的乘客,或者要求出城但對目的地表述不清的人;三是要求司機去鄰近縣市,但從表面看經濟狀況較差的年輕人;四是以不符合實際的高價相引誘,裝作大款包車的人,以及主動遞飲料、茶水、香毛巾給司機『熱情過度』的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