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6日電 在押犯口述:貪欲毀了曾經溫暖的家
講述人:張濱(化名),男,40歲,因犯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現在省東風監獄服刑。
我曾經有一個非常幸福的家庭,大學畢業後在一個國有企業工作,由於進取心強,業績突出,頗受領導的器重,於是很快被提昇為部門主管。妻子是我的同事,溫柔賢惠,我還有一個聰明可愛的兒子,勤奮好學,成績在班級始終名列前茅。這樣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曾讓親朋和同事很羡慕。然而,由於我沒有把握住人生的航向,走向了犯罪的深淵,導致了這個美滿家庭的毀滅。
由於愛交朋友,我經常和朋友們出去,吃吃喝喝自然免不了,因此花銷比較大,經常入不敷出,對此妻子也有怨言。為了能增加一些收入,我嘗試著利用業餘時間做一些生意,但是效果不理想,沒有掙到什麼錢。後來,我在工作中發現,單位對燃油的管理有一些漏洞,可以比較容易就將燃油弄到手,這可是無本萬利的買賣,但是我也清楚地知道這樣做的後果,所以一直沒敢下手。然而有時人是無法控制自己的欲望的,隨著幾次生意的失敗,我對金錢的欲望更加強烈,於是決定鋌而走險。2002年5月,我和單位的兩名同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從單位的油庫中向外拉柴油進行倒賣。在第一次作案成功後,我們發現單位真的沒有察覺,我們的膽子就大了起來,開始頻繁地往外拉柴油進行倒賣,所得30餘萬贓款被我們盡情地揮霍。然而就在一個月後,由於他人的舉報,公安民警找到得意忘形的我們。
這件事對我的家庭的影響是巨大的。妻子為了替我償還單位的損失,將我們的住房賣掉了。同時,她受不了單位同事的閑言碎語,提出了辭職。在我被判刑後,妻子和我辦理了離婚,帶著兒子離開了哈市,這時我纔真正體會到妻離子散的痛苦。回想起當初平淡卻溫馨的家庭生活,我深深地自責。如果我多想想對家庭的傷害,這一切就不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