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7日電 近日,記者從哈市房屋租賃管理部門獲悉,哈市住宅租賃量目前達4萬餘套,但辦理房屋租賃備案的住宅只有3000餘套,不足總量的10%。
按照國家有關稅法規定,不論單位或個人,出租房屋取得收入都應主動繳納稅款。據權威部門統計,哈市每年發生的房屋租賃稅費流失約3.8億元。因租房私下交易多,稅務部門很難掌控,納稅者非常少。
2006年實施的《哈爾濱市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房屋租賃當事人應按規定繳納房屋租賃管理的有關費用。出租人不能按時交納的,承租人應當代繳,承租人代繳的,可以抵付租金。但一年時間過去了,交納管理費的卻不多。為此,哈市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建議,有關部門應協助加強對房屋租賃的管理,避免一些案件的發生,減少國家稅費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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