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社會萬象  >  民生
搜 索
自家院燒雜物引發火災被判6個月
2007-02-09 11:06:59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日報  作者:張桃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東北網2月9日電 嘉蔭縣肖某在自家院內燒雜物,竟給自己『燒』來6個月的有期徒刑。

  2006年5月上旬,被告人肖某幾次在自家院內焚燒雜物,鄰居曾勸阻,但未引起肖某的重視。5月15日11時許,肖家無人,院內尚未完全熄滅的雜物引發火災,將9戶村民家的住房、倉房、黃豆、農機具等燒毀。經公安消防機構核定,這9戶村民的經濟損失合計人民幣280364元。經嘉蔭縣公安局消防科認定,此起火災被告人肖某應負直接責任。

  嘉蔭縣人民法院在審理此案時查明,案發後,被告人的親屬積極與受災的村民達成賠償協議,並取得了受災村民的諒解,請求法庭從輕處罰。

  法庭認為,被告人肖某在清理院落內的雜物時防火意識不夠,過失引起火災,造成其他村民損失的嚴重後果,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為構成了失火罪。依法對其作出判決,判處肖某有期徒刑6個月。

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