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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這起案件是迄今為止黑龍江省公安機關破獲的最大一起制、販假發票案。
小餐館牽出驚天案
2006年2月13日15時20分,南崗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民警接到一神秘女子電話報警:在哈市有一制造販賣假發票的犯罪團伙,團伙成員有任倬、王榮強、陸明、紀艷紅(女)及『老三』(李正春)等人。該女子還說,任倬、王榮強二人除從廣州販運假發票外,還利用王榮強在某國家機關印刷廠工作之便,大量私自印刷2005版工業、商業、旅店及餐飲類假發票,再將數量巨大的假發票交給其下線向外販賣。
為盡快查清此案,民警深入大小旅店、飯店,排查情況,終於了解到一個有價值的線索:香坊區三輔街某餐館正在使用假餐飲發票。民警們立即化裝深入這家小餐館,獲取了該餐館的餐飲發票,並到省地稅局管理中心進行鑒定。鑒定結果顯示該飯店提供的發票為假發票。
2006年2月16日,根據初查情況,警方確認,此案是以任倬、王榮強為首進行制、販假發票犯罪的特大跨省經濟案件,團伙成員人數眾多,案情重大且十分復雜。
跨省追捕開始收網
為及時偵破此案,南崗公安分局成立了『2·16』專案組,投入大批警力,經過連續50餘個晝夜縝密偵查,全面掌握了該團伙主要成員的基本情況和活動規律,一個錯綜復雜的犯罪網絡漸漸浮出水面。
2006年4月5日23時,警方連夜制定了嚴謹周密的抓捕方案。此時,偵查員獲知:任倬近日到廣州購買新版的發票印版。專案組立即派員前往廣州,在當地警方的配合下,很快摸清了任倬在廣州的落腳點。
2006年4月6日7時20分,偵查員從廣州傳來信息:任倬出現,可以實施抓捕。此時,哈市警方也發現了王榮強的蹤跡,同時,其他偵查小組也將目標鎖定。當日7時40分,伴隨著南崗公安分局局長韓峙『立即行動』的指令,『收網行動』正式開始。
南崗公安分局14個抓捕小組80餘名民警,分別在廣州和哈爾濱兩地同時收網,主要涉案犯罪嫌疑人任倬、王榮強等14人全部被警方抓獲,同時繳獲大量假發票。2006年4月9日,犯罪嫌疑人周華華也在廣州治江路落網。
印刷工私印假發票
經審,犯罪嫌疑人王榮強等人供認,2003年12月,任倬搞到了PS專用發票模版,王榮強便想到利用自己在某國家機關印刷廠工作之便,用任倬購買的PS專用發票模版,私自印刷假發票發財。兩人密謀後,向親屬司向東借來了面包車。由於王榮強的單位是24小時工作,每當上夜班時,王榮強就將車開到後院。上半夜將單位工作完成後,利用職務之便,王榮強將其他工作人員打發回家,然後盜用正規印制發票的紙張和油墨,印制了面額為1百元和2百元的共計1400萬元的假餐飲發票。趁早晨下夜班時將車開出廠門,將印制的假發票存放在南崗區人和街的租住屋內。
任倬從王榮強處取走400萬元假餐飲發票,用一臺夏利車和假黑龍江省商業統一發票40?50本作為交換。以後,沒賣完的發票就放在司向東家。任倬賣得較快,又在司向東處取了60到70萬元假發票。此後,任倬又多次從廣州大量購買工業、商業、建築安裝、旅店業等22類假發票。任倬和王榮強按票面額2.3%的價格分別通過其下線司向東、紀艷紅、李正春、陸明、蘇建中等人在哈市進行運輸、販賣和銷售。
同時,犯罪嫌疑人王榮強還交代,他利用在某國家機關印刷廠工作之便,私自將應予銷毀的廢錯號發票盜回家中,用裁紙刀裁割後販賣。
報紙中夾賣假發票
根據線索,2006年4月6日7時57分,偵查員在文景街將該團伙下線董萍抓獲。收繳工業、商業假發票400餘張,假發票一聯底1本(724張),銀行卡6張,存折6本,手機2部及部分贓款。
董萍在某木材廠下崗後,在南崗區奮斗路開了個報攤。據董萍交代,在2005年初,她在報攤上認識了一位該團伙成員。兩人熟識以後,該團伙成員每隔8到10天就為她送來10到30張發票。董萍以9元一張的價格買來後,夾雜在報紙和書中,以20元一張的價格賣出,每張獲利11元。
經訊問,董萍交代至今已賣出400餘張假發票,其中多為商業銷售發票,警方很快找到了假發票的存根。同時,偵查員了解到,董萍親屬使用兩張假發票,在單位報銷了2000餘元現金。
2006年4月6日10時30分,偵查員在南崗區果戈裡大街199號將司向東抓獲。隨後,偵查員將販賣假發票的劉桂清在其家中抓獲。
據警方介紹,經司法鑒定部門對此案假發票進行統計和鑒定,涉案假發票總金額685.56億元,涉稅金額28.73億元。此案社會危害極其嚴重,涉案假發票面額巨大,涉案假發票種類多,制印、販賣渠道廣泛,涉案人員眾多。此外,該犯罪網絡具有集團化特點,組織非常嚴密,分工明確,集制造、運輸、販賣、銷售、使用一條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