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21日電 據新京報報道,認為自己的產品『葵花牌胃康靈』被侵權,黑龍江葵花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將吉林金寶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一同成為被告的還有銷售方北京誠安堂藥房有限公司。日前,北京高院終審認定,金寶藥業公司侵犯了葵花藥業公司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判決其立即停止侵權,賠償對方10萬元;誠安堂公司立即停止銷售侵權產品。
葵花藥業公司表示,葵花牌胃康靈藥品外包裝主視圖是該公司的企業標志。
但2005年初至今,金寶藥業公司在湖南等地大量銷售東方金寶牌胃康靈,包裝與其注冊商標極為相似,足以造成消費者誤認,致使葵花牌胃康靈在上述地區銷量大幅下降。葵花藥業公司認為金寶藥業公司的行為侵犯了其商標專用權,故起訴至法院並索賠50萬。
金寶藥業公司則稱,他們的胃康靈藥品包裝與葵花藥業公司的注冊商標並不近似,特別是在顏色上有顯著不同,不會造成公眾的混淆誤認,因此不構成侵權。
北京高院終審認為,兩公司胃康靈包裝圖案的區別是細微和不顯著的,不易使消費者將二者予以區分。
葵花藥業公司對『葵花藥業及圖』商標享有注冊商標專用權,金寶藥業公司在相同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標,作為其東方金寶牌胃康靈膠囊的包裝,足以誤導公眾認為該商品與葵花藥業公司的同種類商品存在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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