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5日電(記者 孫曉銳)『2003年河南焦作錄像廳大火後,全市幾百家錄像廳、歌舞廳被關閉;2004年阜陽劣質奶粉事件曝光,全國各地工商部門開展奶制品市場專項整治工作;多寶魚、福壽螺等事件後相關部門反映也是類似……』『運動式執法』這一名詞給人感覺似乎比較陌生,但反映的問題卻和百姓生活息息相關。
『運動式執法』指的就是當某地或行業內發生重大、惡性事件後,相關部門方召開打擊違法行為的專項會議,部署專項行動,出臺專項文件,一時間動作雷厲風行,宣傳鋪天蓋地,而疲於奔命的『亡羊補牢』多建立在口頭的『未雨綢繆』上。5日,黑龍江省全國政協委員何小平、姚建亭提議應叫停『運動式執法』。
全國政協委員、省政協副主席何小平認為,運動式執法所體現的是一種『寬猛相濟』的人治原則,並非『一斷於法』的法制原則,與依法行政,建設法治社會的基本精神相悖。運動式執法有損法律尊嚴,有損政府信用和形象,助長違規者的投機心理,同時增加了行政執法成本,降低了執法效益,應當予以摒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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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省政協副主席何小平 |
何小平委員提議,應從意識層面樹立『依法治理』觀念,為全社會重視日常執法提供軟環境,從制度方面,加強程序化、日常化的執法工作,使人們感受到法律的穩定性和嚴肅性,給人以明晰、准確地法律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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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姚建亭 |
全國政協委員姚建亭認為,運動性、波浪性、階段性的執法,會給百姓造成誤解,松弛全社會的法治意識,政府相關部門應建立行政執法長效機制,堅持執法力度始終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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