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哈爾濱市委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表彰農業農村工作先進單位的決定
(2007年3月5日)
2006年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起步之年,全市各級黨委、政府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屆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堅持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加快城鄉統籌發展,農村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黨的建設都取得了新進展,全市湧現出一批在建設新農村、發展縣域經濟和發展農業生產上取得突出成績的先進區縣(市)、鄉(鎮)和村,以及在新農村建設幫建工作中作出積極貢獻的市直部門。
為表彰先進,進一步激發和調動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建設現代農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市委、市政府決定:道裡區等6個區、縣(市)獲農業農村工作綜合獎;五常市等12個區、縣(市)獲農業農村工作專項獎;授予南崗區紅旗滿族鄉等18個鄉(鎮)『農業農村工作先進鄉(鎮)』榮譽稱號;授予阿城區料甸滿族鄉紅新村等20個村『新農村建設示范村』榮譽稱號;授予哈爾濱市財政局等54個部門(單位)『新農村建設幫建工作先進單位』榮譽稱號。
希望受到表彰的地區、部門和單位珍惜榮譽、戒驕戒躁,發揚成績、再創佳績。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以受表彰的先進單位為榜樣,全面落實中央和省、市農村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解放思想,開拓創新,紮實工作,為哈爾濱市農業農村持續發展、農民持續增收和推進現代農業建設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責任編輯:魯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