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8日電 男子王某以要礦體費為由敲詐勒索並毆打采金人,強迫其寫下欠2萬元的字據。案發後,王某見事情不妙,潛逃到外地。兩年後,他以為風聲不緊了,乘火車打算回家過年,2日,王某被鐵路警方在車上抓獲。
3月2日,漠河開往哈爾濱的N41次旅客列車行至大楊樹至加格達齊區間時,哈鐵公安處綏化乘警支隊的乘警手持『警務通』,對該次列車的每一名旅客進行著身份查驗。當查至10車18號中鋪時,發現家住塔河縣的王某是潛逃2年多的通緝犯,遂將其當場抓獲。
經審訊,2004年5月8日,王某伙同一男子(在押),以要礦體費為由,敲詐勒索湖南籍采金人趙某,毆打並強迫趙某寫下一張欠2萬元的字據。案發後,王某潛逃。現距案發已兩年有餘,王某本想乘車到哈市朋友家中共度元宵節,沒想到還未到目的地便被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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