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9日電 2月23日晚,明水縣的18歲女孩小敏(化名)去小賣店回來的路上,被歹徒強暴,歹徒作完案後竟殘忍地向小敏的頭上澆汽油,企圖將她燒死。讓人沒想到的是,兩個歹徒竟然都是未滿14歲的未成年人。
花季女孩被強暴、焚燒
6日,記者在大慶油田總醫院燒傷整形科的病房內見到了小敏。她平躺在床上,已經被燒得『面目全非』,頭發全部被燒沒了,面部是一層黑痂,上肢及雙手也被嚴重燒傷。旁邊的床上,小敏的父母在不停地哭泣。
據小敏的父親講,小敏家住在明水縣某村,因為家庭比較困難,小敏只念了3年就輟學了,幫助父母在家務農。
小敏說,2月23日(正月初六)18時許,父親沒在家,母親要去鄰居家串門。小敏說想去小賣店買點東西,母親還問用不用陪著她去,小敏說不用就出門了。買完東西出來,有兩個人一直跟著小敏,到了一個比較偏僻的地方,那兩個人上來掐住小敏的脖子,一直將她拖到附近學校的廁所內。然後將小敏的頭使勁撞向廁所內的牆壁,小敏被撞昏了過去,其中一個人將小敏強暴了。
小敏蘇醒後掙紮著往家走,這時歹徒又追上來,拿著一瓶汽油澆到小敏的頭上,點著火就跑掉了。小敏快速地用手撲打,又在雪地上來回滾動,火終於被撲滅了,但小敏還是被嚴重燒傷。
家屬要求嚴懲歹徒
小敏強忍著疼痛跑回家,身上穿的白色羽絨服已經被燒焦,黑糊糊地粘在身上,頭發已經被燒沒,臉上和雙臂都成了炭黑色。家人看見她變成這副模樣,都嚇得慌了神。家人趕緊找車將小敏送到明水縣中醫院,經醫生處置後轉院至大慶油田總醫院。
在搶救小敏的過程中,母親發現小敏只穿了一條外褲,裡面的絨褲和內褲都不見了,在家人的詢問下,小敏終於說出了自己被強暴的實情。家人隨後報了案,警方從小敏的口中得知,兩個歹徒都是村裡的人,一個叫小力,一個叫小兵。
小敏的母親流著淚說:『我們的孩子就這樣被這兩個壞孩子給毀了,我們就希望法律能制裁他們,還我們一個公道。現在他們兩家只給小敏拿了2.3萬元治療費,這些錢根本不夠做手術和整容的費用,聽說他們兩家已經將房子賣掉,現在也聯系不上,誰能救救我們的孩子呀!』
據小敏的主治醫師范微微介紹,小敏面部、頭部燒傷面積達22%%,雙手混合性燒傷,呼吸道灼傷,右手兩個手指也可能保不住。
行凶者未滿14歲
7日,記者通過電話聯系了明水縣公安局一位負責人王慶亮,他證實了這起案件。
王慶亮說,通過微機查詢,兩名犯罪嫌疑人的年齡都不滿14周歲,按照法律,不到法定年齡的人無法承擔刑事責任,目前兩人已經取保候審。公安機關只能督促兩位男孩的家長趕緊給受害人拿錢治病,如果受害人覺得治療費用不夠的話,可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王慶亮說,在審訊兩名男孩時,一名男孩說當時小敏去小賣店買東西時,他們倆也在,小敏離開小賣店關門時夾了一名男孩的手,所以兩個男孩想報復她一下。
黑龍江達通律師事務所白宇宙律師說,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承擔刑事責任,14周歲以上未滿16周歲只對8種嚴重刑事犯罪承擔責任,不滿14周歲的不承擔刑事責任。14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可責令其家長或者監護人嚴加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對其收容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