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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自述:得知妻子紅杏出牆 酒後衝動毀了兩個家
2007-03-15 09:42:07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陳雲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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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講述人:林東,新建監獄在押犯人,因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我家在雙鴨山市所屬的一個縣城。2000年,經人介紹我和家在鄰村的女子結了婚。2003年,我到市裡給一家建築隊打工,由於乾活比較賣力,腦子也靈活,建築隊的老板讓我當了工頭,帶著別人乾活。幾年內,我家的經濟條件有了很大改善。因為建築隊總有活,妻子在家沒什麼事,我便想到了開批發部的同學馮曉,想找他幫我聯系也讓妻子乾點小買賣。在馮曉的建議下,妻子在村裡開了一家食雜店,他以優惠價供貨,而且送貨上門。我和妻子都很感激馮曉,但我卻沒想到這竟是引狼入室。

  去年8月9日,工程結束後我回家看望母親。母親對我說:『你不在家的時候,你那個朋友經常來,村裡人有閑話,你注意點。』回家後,我心裡一直犯嘀咕。因沒有證據,又不能貿然問妻子,我就問兒子。兒子證實,我不在家的時候馮曉經常來。然後我又到電信部門調出我家電話的清單,發現打入電話最多的就是馮曉的手機,而且每次通話時間都很長。那天晚上,我借著酒勁問妻子有沒有這事,當時她一口否認,我就威逼說如果不說實話就殺了她,她最終承認了和馮曉的私情。那天晚上,我狠狠地打了妻子一頓。

  第二天,我把這些事情向一個朋友說了,請他代為轉告馮曉,看在這麼多年朋友的份上,這件事我不打算追究了,但他得保證以後不再和我妻子來往,如果他不悔改,我就『不客氣』了。後來,這個朋友和我說,馮曉保證今後不再和我妻子來往。

  過了一段時間,馮曉似乎並沒有終止與我妻子的來往,我頓時怒火中燒,產生了殺死馮曉的想法。我到商店買了一把尖刀放在包裡,回家後給馮曉打電話說我回來了,請他喝酒。馮曉來了以後,我們三個人一起喝酒。一開始彼此都無話,喝到一半的時候,我質問妻子,為什麼還和馮曉來往,妻子低著頭不說話,我拿起酒杯擲了過去,打在她腦袋上,妻子還是不說話。於是,我從包裡拿出刀,嚷嚷要殺死妻子,馮曉見狀趕緊過來拉架。看到馮曉走到跟前,我一刀就刺中了他的脖子,接著一刀一刀瘋狂地朝馮曉的身上刺,直到他一動不動。後來,我買了一張去廣州的火車票,准備逃跑,還沒上車就被警方抓獲。

  最終,我因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責任編輯:強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