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16日電 室外,寒風裹著雪花抽打在人身上。一個光著手的老婦人牽著一個小男孩推開了村委會辦公室虛掩的房門。
站在記者面前的是一老一小,老者叫張桂芝,是小男孩的奶奶;小男孩叫孫佳偉,今年只有6歲。
這一天是2007年2月25日。
在此之前,記者分別在2006年6月11日和2006年11月25日見到祖孫倆。沒想到一年過去了,祖孫倆三位親人的屍體還是沒有找到。
祖孫倆的三個親人於兩年前一同死在一座大山裡,他們分別是張桂芝的丈夫、兒子和小叔子。3人是一處非法開采的小黑礦『人背井』的僱工。
事情發生在2005年隆冬的黑夜。
煤礦工棚三人煤煙中毒死亡
這處『人背井』位於七臺河市、密山市與八五五農場交界處的一座大山裡,當地人稱之老爺嶺。
『人背井』有礦工4人,一座用塑料布搭起的工棚,就是4名礦工的棲身之所。4名礦工按輩份排名分別是:李志海(45歲,大哥)、李志河(40歲,三弟)、李志山(36歲,四弟)、孫景巡(29歲,李志海的繼子)。
今年54歲的張桂芝與李志海屬再婚結合在一起的。李志河和李志山都是她的小叔子,孫景巡是張桂芝與前夫的兒子。
李志山是那場不幸唯一的幸存者。
『2005年12月8日九點多鍾,我接到我四小叔子李志山的電話,他說「嫂子,我大哥他們都不行了!你趕快上(山)來吧!」』
說這話的人是李志海的愛人張桂芝,在長達兩個多小時的敘述中,張桂芝表達得雖然前言不搭後語,可主要事實還是說清楚了。
『我花200元錢租了臺車,從我家到老爺嶺,一直到車子走不了纔停下。我又順著山路一直爬了40多分鍾纔找到那礦。我看到的場面太慘了。俺家那個(指李志海)和我兒子(孫景巡)還有我大小叔子(李志河)橫躺在工棚外的雪地上。手腳都沒有合攏。』
李志山告訴記者,三位親人是在晚上睡覺時被煤煙熏死(一氧化碳中毒)的。那天早上他醒來時,覺著腦袋又疼又暈,仔細觀察其他3人,發現已經不行了。他費盡力氣將3人一個一個搬出工棚外,試圖挽回他們的生命,可已經晚了。
當夜十點多,礦主李雪松找來一輛運煤的卡車,和李志山把三具屍體放到車廂裡,然後送到了附近的農墾北興農場醫院屍體接收站辦理了寄存手續。
後來,張桂芝纔明白,當時沒有將屍體送火葬場而是送到屍體接收站是因為礦主怕開黑礦的事情敗露。
『半夜了我們纔回到七臺河,在一個小面館,李雪松安慰我說,「嬸,別哭了!事兒已經出了。''然後他就低頭,撓頭,讓我們考慮考慮賠償的事。』
張桂芝經與幾個親戚商量後,要求每人賠償10萬元。李雪松稱,『太多了!』
隔了一段時間,李雪松答應張桂芝等3名死者家屬,賠償金每人最多2萬元。3名家屬不同意。
屍體『蒸發』家屬四處找不到
據李雪松介紹,是他向公安機關報的案。經公安機關鑒定,李志海、李志河、孫景巡3人死於一氧化碳中毒。結論為非正常死亡。
事發後第85天即2006年3月3日,李雪松持公安機關的法醫鑒定到農墾紅興隆分局北興農場將3名死者的屍體運走,稱運往七臺河市殯儀館寄存。
北興農場醫院屍體寄存站向記者出示了李雪松辦理運屍事宜的手續。
也就是從那一天起,3名死者的屍體便人間蒸發了。按照北興農場醫院屍體寄存站的指點,張桂芝等3名死者家屬到七臺河市殯儀館、火葬場查找,均沒有查到3名死者的屍體寄存、火化的記錄。緊接著,3名死者家屬到周邊縣市、勃利縣、樺南縣、寶清縣、密山市殯葬服務部門查找,仍沒有查找到3名親人屍體的下落。
家屬們找李雪松追問,李雪松稱屍體讓他給埋了。至於埋在哪裡,他緘口不言。
李雪松在該事件中是一個很重要的角色。
記者調查證實,李雪松是死者李志河的妻侄。
李雪松所以始終參與此事件的處理,其原因用李雪松的話說是『破車攬載』;而死者家屬則一致認定『李雪松是這個小黑礦的合伙人之一』。
記者對李雪松的采訪是從尋屍開始的。
『屍體是我處理的,我要不處理一天400元的存屍費誰來承擔?這我還花了四萬多元呢!』
李雪松否認自己是這處小黑礦的礦主,稱礦主叫金貴和,是他的朋友。李稱他所以介入這事,是因為死者李志河是他的三姑父,而李志河以及其他3位親屬到這家小黑礦打工是經過他介紹去的。
李雪松說,出事時,他接到電話就趕到礦上。『我一看,人都完了。紙裡包不住火,我就報案了。農墾紅興隆農管局八五五農場公安分局鑒定為非正常死亡。』
『我「破車攬載」,礦主跑了就得由我管,如商談(賠償事宜)、火化(喪葬處理)等等。』李雪松說,『沒辦法,公安局、存屍站都找我,家屬也找我,我兩邊不是人!』
記者問:『你把屍體弄哪去了?』
『埋了!』李雪松說,『我要給火化了證據就沒了,家屬再要人我咋辦?不火化,一天400元存屍費誰交得起?』
記者問:『你把屍體埋在哪裡了?』
『埋到哪裡我不能告訴你!我現在就等著法院起訴我再說,到那時候我可能就解脫了。』李雪松說。
據記者了解,李志海等3人的屍體找不到,死者家屬並沒有向警方報案,他們只想要李雪松給個明確的說法。
幸存者講述黑礦『黑色』的日子
李志海、李志河、李志山、孫景巡都是七臺河市勃利縣小五站鎮東風村農民。
2005年12月1日,李志河的妻侄李雪松找到李志河,問他是否願意到小煤礦背煤。於是,李志河經與大哥李志海、四弟李志山和大哥繼子孫景巡商量後決定同去。
4人與礦主約定,李志山等4人每背上一噸煤礦方給付70元工錢。從2005年12月2日到12月8日,6天時間,4人共背上不足10噸煤。
李志山說:『出事頭一天晚上5點多鍾我們4個就睡了,第二天早上大約四點多鍾我醒來感覺頭疼,使勁爬到外面透風,感覺好多了。我意識到可能是煤煙中毒了。馬上回到工棚去救他們3個,可是我看到我侄還有我兩個哥哥身體僵硬,快不行了。我就使勁把他們搬到棚外面,尋思透透風他們能緩過來。可是他們沒有緩過來……』
李志山說:『到那挖煤是我三嫂(李志河妻)的侄子李雪松找去的。這個「人背井「是他和一個叫金貴和的人合伙乾的。』
『工棚是我們4個自己用木頭和塑料布搭建的。也就十五六平方米面積,裡面搭了兩個爐子和一鋪大炕。』
『在工棚裡爐火是一分鍾都不敢停的。』李志山說,『就一層塑料布,爐火一停能凍死人!所以,爐子得勤添煤。』
『一般情況下,我們每天乾四五個小時,乾多了也乾不動。』李志山說:『這個「人背井」礦井深度不到20米,坡度在45度左右。由於沒有經驗,開始時,一個人背一袋二十多公斤重的煤爬上來戴著手套手指甲都扒出了血。後來,有了經驗,袋子上下拴兩根繩子像小學生書包那樣雙肩背著,手拄一根一尺多長的鐵拐棍防止下滑。彎腰往上爬時,身體幾乎彎曲成九十度角。』『罪沒少遭,這錢不好掙啊!』李志山說。
農墾八五五農場公安分局梁警官接受記者采訪時介紹,這處『人背井』屬於黑礦,礦主的行為屬於偷采資源的行為。經法醫鑒定,李志海等3人的死亡確實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屬於非正常死亡。
3月9日上午,記者再次打電話給李雪松詢問李志海等3人的屍體下落,李雪松堅持不向記者透露屍體藏於何處,並稱:『(讓他們家人)告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