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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養路費滯納金征收比率偏高有望成歷史
2007-03-20 10:07:51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 劉澤寧 王仲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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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路費滯納金年利率

銀行利率

哇塞,這麼高!

   東北網3月20日電   2006年底,國務院對養路費征收規定進行了修改,養路費滯納金的征收標准由原來的1%下降為5?。目前我省已經制定了相關細則,待交通部發文後即可施行。而在此之前,我省養路費滯納金征收比率為5%,高於其他省5倍,致使每年落戶到外省的貨運車輛達近萬輛,按每輛大貨車年養路費萬元保守計算,我省每年流失的養路費就達上億元,而每年征收的養路費滯納金僅2000多萬元。

  

    車主抱怨滯納金太高

  在哈爾濱市道外區某大型空車配貨站有近2000輛貨車。記者隨機詢問的20位車主中,有30%都繳納過養路費滯納金,他們普遍認為養路費滯納金太高了。

  在我省如果欠繳養路費,車主每天要繳納每個月養路費5%的滯納金。例如:有一臺10座小客車,核定收費噸位為1噸,其正常繳納的養路費是每月200元,如果欠費1天則需繳納滯納金10元。

  車主魏先生說,2006年1月他買了一輛載重8噸的貨車,由於當時錢不夠,上牌照時就交了兩個月的養路費,後因事情多,就忘繳納了。2006年5月份,魏先生和朋友聊起養路費的事,纔想起自己已3個月沒繳納了。魏先生馬上到征費所繳納費用,纔知道滯納金已達7200元。而按照正常的收取標准,8噸貨車3個月的養路費纔4800元。

  魏先生說,他家有3輛貨車,經常在我省到山東之間跑運輸,有時候車在外地,不能及時回哈市繳納養路費。為了避免拖欠養路費而產生的高額滯納金,他都是一次性繳納半年的養路費。魏先生認為,及時繳費沒有優惠,拖欠養路費卻要繳納高額滯納金,這不成了變相罰款嗎。

  

    我省滯納金全國最高

  據了解,目前,全國大部分省份繳納養路費滯納金,都是依據交通部『714號文件』執行的,文件中規定滯納金的征收比率為1%。

  對於我省養路費滯納金比率偏高一說,省交通征費稽查局局長張智奎表示,我省養路費滯納金是根據《黑龍江省養路費征收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收取的。這部於1997年12月16日經省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條例》規定:養路費按月征收,每逾1日課以應征額5%的滯納金。

  據了解,目前在我國,拖欠稅款日征繳滯納金的比率是萬分之五,活期存款年利率為0.72%。我省養路費滯納金比率是稅款比率的100倍,是銀行活期存款比率的2500倍。這創下了全國同行業之最,已屬於暴利范疇。

  張智奎表示,外省采用的是復式計算法,按月累加征收滯納金,而我省則不累加。我省確定的5%是參照了臨近省份的比率,當時東北三省養路費滯納金的比率都差不多。

  記者采訪與我省臨近的吉林、遼寧、內蒙古等省份的交通征費稽查部門了解到,這些省份的養路費滯納金早已按照1%的比率收取。比較發現,同樣欠費1個月,在吉林省一輛小轎車,要繳納滯納金28.5元,而在我省則需繳納150元。

  記者從吉林省交通規費征收管理局長春分局了解到,汽車養路費按載重量每噸190元收取,小型轎車(5座以下)按半噸計算,每輛小轎車每月需要繳納養路費95元。養路費滯納金征收比率為每天1%,按復式計算方法計算。

  吉林省交通規費征收管理局長春分局的工作人員為記者算了一筆賬,以小型轎車為例,如果欠費一天,滯納金為1天×95元×1%=0.95元。如果一輛小型轎車從2005年3月1日欠費,5月30日補費,按照復式計算方法,整月按30天計算,那麼3月份到補費日期的天數是90天,加上4月份到補費日期的60天,再加上5月份當月的補費天數30天,逾期未繳費累計總天數是90天+60天+30天=180天,滯納金為180天×95元×1%=171元。通過此方法計算,欠費8個月為1026元。

  而我省養路費按載重量每噸200元收取,小型轎車(5座以下)按半噸計算,每輛轎車每月需要繳納養路費100元錢。同樣以小轎車為例,如果欠費一天,滯納金為1天×100元×5%=5元,欠費3個月為450元,8個月則達1210元。

  通過對比記者發現,在欠費8個月前,我省收取的養路費滯納金遠遠高於吉林省。到了欠繳8個月養路費時,我省與吉林省收取的養路費滯納金數額纔開始接近。

  一些車主表示,由於疏忽、遺忘,車主們幾天、幾十天忘繳納養路費的情況比較常見,但長達一兩年拖欠養路費的情況並不多。如此算下來,我省養路費的滯納金收取是相當高的。

   

    高滯納金逼走本地車

  據交通征費稽查部門統計,我省現有征費車輛75萬輛,2006年實際征繳養路費20.5億元,征繳滯納金約2000萬元,粗略計算,相當於每輛車每年增繳了1%的養路費。

  據悉,每年我省落戶到外省的貨車達近萬輛,每輛車年養路費按照3萬元計算,每年流失的養路費就達近3億元。相對於大量流失的養路費,每年征繳的2000萬元滯納金無異於『丟了西瓜撿芝麻』。

  據哈市一貨車司機講,哈市很多貨車落戶外省,一方面是這些省份的養路費征收標准比我省低,還有一個主要原因,很多貨車常年到處跑,難免有忘記繳納養路費的時候,而我省的養路費滯納金太高,由於大貨車的月養路費都在數千元,一旦欠繳,被征收的滯納金就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據哈市道外區一空車配貨站的車主於偉倫介紹,他有兩輛貨車,一輛載重8噸、一輛載重3噸,兩輛車都落戶在內蒙古。於偉倫為記者算了一筆賬,在內蒙古每車每噸一個月的養路費為150元(一次性繳納一年的養路費可以免2個月費用),以一輛8噸貨車計算,一年的養路費纔12000元錢。而在我省,每車每噸一個月的養路費為200元,一輛8噸貨車一年的養路費則高達19200元。最要命的是我省的養路費滯納金比內蒙古高很多,一輛8噸貨車在我省欠費3個月,滯納金高達7200元。而在內蒙古養路費滯納金的征收比率為1%,按照復式計算法也僅為2160元。同樣的車輛欠了3個月的養路費,在我省繳納的滯納金是內蒙古的3.3倍。

  於偉倫說,現在搞空車配貨的車主,大多把車落戶到外地。他們也想把車落戶在家門口,可我省高額的養路費以及養路費滯納金確實讓車主承受不起,所以他們寧願每年拿出1000元掛靠費也願將車落戶到外省。

  對於大量貨車外流,我省的交通部門已經意識到,並采取了相應的辦法吸引車輛回流。2006年,我省交通征費部門曾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嚴查本地車輛落戶外省行為。從2007年2月起,我省交通部門對養路費征收的有關政策作出調整:將養路費繳納日期由原來的月底前繳納次月養路費調整為每月10日前繳納當月養路費,對在異地繳納費用的車輛回車籍地後不再加收30%養路費等。

  有關人士認為,畸高的養路費滯納金征收比率讓車主難以接受,暴露出制度制定中權利義務設定顯失公平。高額滯納金比養路費本金還高,這樣做造成的後果是使滯納金成為變相的罰款,弱化了滯納金本身收取的實際意義,與執法的目的背道而馳。

 

 

責任編輯:呂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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