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31日電 記者從哈市勞動部門獲悉,近日,哈爾濱市開始對企業離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津貼等待遇進行調整。
據了解,此次調整是根據省相關部門的文件精神進行的,調整的對象是建國前參加工作並在2006年6月30日前已辦理離休手續的哈爾濱市企業離休人員。
養老金從2006年7月1日起開始增加。具體調整的額度為:廳級每人每月增加1220元,副廳級每人每月增加940元;處級每人每月增加670元,副處級每人每月增加490元;科級以下每人每月增加350元。
從2007年1月1日起,對企業離休人員因病死亡後的撫恤金進行調整。即2007年1月1日及以後因病死亡的企業離休人員,撫恤金由原來10個月的基本養老金的60%,調整為20個月的基本養老金的60%。
此外,離休人員的住房補貼基數、『生活補貼』基數和艱苦邊遠地區津貼也相應上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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