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2日電 2006年春天,哈爾濱市商業銀行開始大規模向農戶發放貸款,農戶間只要『五戶聯保』,不用抵押,一個農戶就可以獲得最多3萬元的農貸資金。城市商業銀行下鄉以來,讓飽受資金困擾的農民興奮不已。
從96.1萬元到14億多元,哈爾濱市商業銀行成農貸新主力
哈爾濱市商業銀行的前身是哈爾濱市城市信用聯社,是地地道道的城市商業銀行。
2005年,哈市商業銀行嘗試向農民發放貸款,由阿城市支行向60個農民發放貸款96.1萬元,當年連本帶利全部收回。
這一年的嘗試,讓哈市商業銀行堅定了自信——
第一,農村生產資金需求大,是一個待開拓的大市場;第二,農民講信譽,是一群值得信任的合作伙伴;第三,農貸可以給農民帶來巨大效益;第四,城市金融機構在農村開展業務大有前途。
2006年春,哈市商業銀行正式推出農貸業務,開始大量向農戶發放貸款,成為哈爾濱市首家發放農貸的城市商業銀行。貸款項目為種植業、養殖業、農機具購置及小型農田基本建設和農村小商業。貸款手續為『五戶聯保』,不需要抵押。貸款額度最高為3萬元,完全可以滿足農戶農業生產的基本需要。而且貸款利息普遍比信用社低一厘左右。與以往的農貸相比,商業銀行的貸款顯得『特別隨意』,農民就稱之為『隨便貸』。
2006年,開展農貸業務的哈市商業銀行阿城、利民兩家支行,共發放農貸14億多元,約佔哈市備耕生產所需資金的1/3。到今年3月底,哈市商業銀行已發放農貸資金近20億元,惠及農戶10萬戶,覆蓋哈市50%以上的村屯,成為農貸新主力。
有專家評論,作為全市第一家開展農貸業務的城市商業銀行,哈爾濱市商業銀行既為城市資本找到新出路,又創造性地履行了『城市支持農村、工業反哺農業』的歷史使命。
據測算,2006年哈爾濱市商業銀行阿城區支行全年農貸實收利息1057萬元,佔全部利息收入的64%。
從0.37元到0.51元,信貸周期一轉換農戶大幅增收
『市裡的銀行能給農民貸款?』2006年春天,當哈市商業銀行的信貸員走村串戶時,不少農民用疑惑的目光打量著他們。
自1996年農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分立後,農民解決資金問題莫過兩條道兒,或是向農村信用社貸款或是向有錢人抬款。由於信用社資金規模有限,抬款成為農村的普遍現象。有專家甚至斷言,不解決農村經濟貧血問題,其他農村問題永遠得不到解決。
年前還貸款,曾是農貸的慣例,正是這一慣例將『支農』變成了『坑農』。許多農民反映,信用社要求農戶要在12月20日前償還貸款,而這時大多是糧食剛上場、糧食價格還沒有漲起來,農民被迫低價賣糧還貸,經濟損失很大。
哈市商業銀行農貸一出手,就轉換了信貸周期,即一般種植業貸款春放春還(年頂年),其他農貸適時結算。阿城區新華鎮新華村農民趙福全說,去年3月他從商業銀行貸款1萬元,於今年3月『年頂年』還貸,因此他家的玉米在春節後賣上了每市斤5角1分錢的好價格。如果在12月還款,當時的玉米價格僅為每市斤3角7分錢,他家的兩萬多斤玉米至少要損失2000多元錢。在許多縣(市),類似趙福全這樣的貸款戶,都不下萬餘戶。如果把類似的損失加起來,大概是個天文數字。
五常市營城子鄉靠河村村民郭景學說,去年他們村從商業銀行貸款200多萬元,今年已貸款600多萬元,村民再也不用抬錢了。鄉村乾部反映,商業銀行下鄉來,已在局部地區緩解了農民貸款難問題。
有關人士則認為,商業銀行開展農貸業務,必然形成涉農金融機構間的競爭,催生農村金融改革、改善農村金融服務,結果是農民受益。事實上也是這樣,凡是有商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同時放貸的地方,信貸周期基本都是跨年度的,而且信用社的貸款利率也在開始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