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6日電 即日起,哈爾濱市所有新建工程在開工建設前,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雙方必須先簽訂不拖欠工程款的承諾書,從而確保建設領域內不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這是哈爾濱市建委剛剛嘗試推行的工程擔保制度的新規定。
據了解,從現在開始哈市所有新建工程在開工前,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分別作為甲乙方必須簽訂一份承諾書。其中甲方即建設單位保證按期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工程款支付表,如實反饋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施工期間不發生拖欠行為,以及因拖欠而引起的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乙方即施工單位在保證嚴格履行合同約定,嚴格執行國家用工制度外,還要承諾按月足額支付分部分項人工費,並保證做到不遲發、不扣發等。
據哈市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建設部要求,哈市今年將在建設行業積極推行包括業主支付擔保和承包商履約擔保的工程擔保制度試點。
另悉,在即將開展的建築市場專項執法大檢查中,哈市將把合同履約情況作為檢查重點,嚴懲拖欠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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