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8日電日前,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王連成死刑,立即執行。
被告王連成是哈爾濱市某工廠的工人。2006年9月4日,王連成與妻子李晶因家事發生了激烈爭吵。被激怒的王連成拿出事先准備好的斧子向李晶的頭部猛擊數次,後又擔心她沒有徹底死亡,又持尖刀向其面部、胸背部等猛刺,將其殺死。隨後,王連成拿著斧頭又來到位於道外區的岳父家中。一進門,王連成先將其83歲的岳父用斧頭砍倒,又衝進屋內將躺在床上的岳母砍傷。後王連成擔心他們沒有死,又跑進廚房取出菜刀照二被害人的頭部和頸部猛砍了數刀。此時碰巧趕上22歲的其妻侄女下班回家。王連成趁其不備用菜刀砍擊她的頭部和頸部,並將其褲子扒掉,向陰部又猛砍數刀。在連殺4人之後,王連成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後認為,王連成殺害妻子及其家人蓄謀已久。因為公安機關在調查中發現了2006年2月由其書寫的『遺書』,其中的內容為因為贍養老人的問題他對妻子已恨之入骨,早有殺心,並且在案發前給他的女兒留了封信,表示要殺死李晶。除了留有『遺書』之外,王連成早就准備好了作案工具。所以,王連成的行為是蓄意殺人,他有自首的情節,也不能從輕判處。王連成與妻子發生家庭矛盾,進而遷怒於其家人,並連傷四命,屬罪大惡極,故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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