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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子『水土不服』 甘南縣70戶農民獲賠償
2007-04-10 13:53:12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日報  作者:唐鳳偉 李超 蔡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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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4月10日電 9日,在齊齊哈爾市中院、甘南縣法院的多次調解下,甘南縣70戶農民與種子經銷商達成調解協議,經銷商同意賠償他們損失60萬元,農民們壓在心上的一塊石頭終於落了地。

  去年初春,甘南縣音河鎮興五村農民李永貴到甘南興農農業科學研究所買玉米種子,農科所法人代表張學福向李永貴熱情推薦:『九育2號』適宜於黑龍江等地種植,生育期105天,抗低溫,易出苗,生長期短,產量高……言之鑿鑿,讓李永貴動了心,於是他買回了『九育2號』。經李永貴介紹,同村其他幾十戶農民也紛紛前來購買。

  7月末,玉米結棒了,可結出的棒不到一?長,待到秋天收獲時,個個傻了眼,玉米棒長不大不說,玉米秸還成片倒伏,減產已成定局。

  農民們找到興農農科所,要求賠償損失,遭到拒絕。2006年11月初,興五村22戶農民起訴到甘南縣法院,另外幾十戶農民由於標的額較大,起訴到齊齊哈爾市中級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興農農科所賠償經濟損失。

  由於案件受害農戶多、涉及土地面積大,兩級法院高度重視,派出法官深入村屯,分頭走訪,並及時請專家進行鑒定,對證據進行保全,為案件順利審結打下了良好基礎,也穩定了農民情緒。經鑒定,農民種的『九育2號』畝產量只有203.2公斤,不足傳單介紹的三十六分之一;而且,『九育2號』玉米種是內蒙古繁育的品種,未辦理相關手續不能在外省推廣、銷售。在鑒定面前,興農農科所不得不承認自己存在過錯。經過兩級法院一再努力,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調解協議,農民得到了應有的賠償。

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