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11日電 10日下午,省人大常委會第26次會議分組審議了《黑龍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草案二次修改稿)》。規范接送學生車輛、是否設立交通安全信息卡制度、道路車輛合理限速等問題成審議熱點。
對該條例草案的審議是常委會的三審。根據前兩次的審議情況,《條例(草案二次修改稿)》刪除了有關建立駕駛員安全信息記錄(信息卡)制度及部分相關內容。一些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信息卡制度的設立,既涉及到公民權益問題,又涉及到操作技術問題,應當慎重,待條件成熟再作規定為妥。
一些組成人員認為,高速公路定的限速過低,明顯不合理,公路限速過低,既浪費道路資源,又產生大量不合理罰款,也不見得有利於安全,高速公路上行駛速度過慢也會造成事故發生。
針對接送學生的車輛多數都存在無證運營、已過報廢期、未經安全檢驗、駕駛員不具備相應資格和超員、超速等問題,組成人員建議對這些現象,一定要嚴加規范,加重處罰力度。
有的組成人員認為,駕駛員素質不夠是導致道路事故多發的重要因素,應嚴格規范駕駛員培訓機構的培訓規程,要定期檢查,有違規操作的要處罰乃至吊銷培訓資格;對多次違章的駕駛員要強制培訓。在執法觀念上不能只側重在『管』和『治』,應側重在『防』上,防比『治』更重要。
審議時還提出,道路傷亡事故發生後,應對救助制度有所規定,現有規范側重於事故認定和處理,而沒有救助內容,條例中應該有所體現。
責任編輯:強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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