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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通過擅自充煤氣罐最高罰20萬條例
2007-04-11 15:07:58 來源:東北網-生活報  作者:於鴻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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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4月11日電 10日,省人大常委會對《黑龍江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草案)》進行了審議。該《條例(草案)》規定,未經許可,擅自充裝煤氣罐等氣瓶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予以取締,沒收違法充裝的氣瓶,造成嚴重事故隱患的,處以最高20萬元罰款並沒收違法所得。

  據悉,我省部分企業設備老化問題比較嚴重,特種設備整體安全水平偏低。相關法規的出臺迫在眉睫。針對實踐中氣瓶充裝過程中氣瓶充裝單位存在的違法充裝問題,《條例(草案)》規定:『氣瓶充裝單位應當對其充裝的氣瓶及其銷售網點的安全負責,並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充裝沒有本單位永久標志的氣瓶,但車用氣瓶、滅火用氣瓶除外;(二)充裝違法制造、未經檢驗、超過檢驗周期、檢驗不合格或者報廢的氣瓶;(三)超量充裝或者錯裝氣瓶。』針對任何主體都可能存在的違法充裝問題,《條例(草案)》規定:『禁止由罐車向氣瓶充裝、由氣瓶向氣瓶充裝以及其他違反安全技術規范的充裝行為。』《條例(草案)》還對特種設備的使用環節從使用登記、合法安裝、改造和維修、持證作業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確規定。

責任編輯:呂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