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12日電 昨天下午,全省加強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緊急工作會議在哈爾濱召開。副省長劉學良代表省政府就近期的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進行了部署。
會議指出,目前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形勢依然嚴峻。因此,在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中,必須樹立以下三個觀念:必須充分認清做好松花江污染防治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必須堅持保護環境優化經濟增長的執政理念,必須真正把環境保護的要求落到實處。
會議強調,在當前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中,要突出整改重點,狠抓違法整治,以堅決遏制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為此,會議對有關市地政府和各級環保部門提出了四項要求:首先要加強污染治理監管。各市地、縣政府要按照『誰制定、誰清理』,『誰抵制、誰負責』的原則,全面清理與保護環境相悖的『土政策』、『土規定』,馬上摘掉不符合環保法律法規的『重點掛牌保護單位』、『創建優良經濟發展環境掛牌服務企業』、『重點保護企業』或『重點服務企業』等保護性牌匾。環保部門要增強時效,嚴肅查處涉案企業,在『查、處、究』上狠下功夫,做到『有件必查、查必有果』,建立跟蹤問效機制,嚴防死灰復燃。其次,要集中精力開展涉水企業環保專項行動。省政府決定開展為期3個月的涉水企業環境保護專項整治行動,以縣區企業為重點,采取市、縣自查和省裡督查的方式,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在工作中要重點做好以下三個方面:一是集中整治威脅飲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隱患,二是集中整治工業園區的環境違法問題,三是集中整治建設項目環境違法問題。再次,要千方百計完成總量減排任務。要把完善市場調節機制作為污染減排的基本手段,把加強依法治理作為污染減排的重要保證,把各類生產經營企業作為污染減排的責任主體,加強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認真落實排污許可證制度,從源頭控制環境污染。最後,要加快污染治理基礎設施建設。對列入《規劃》的城市污水處理廠項目,要逐一落實,尚未開工建設的污水處理廠要抓緊做好前期准備工作,加快評估、審批和資金配套,盡早開工建設。正在建設中的污水處理廠也要加快建設進度,保證工程質量,提高污水處理能力。已建成的污水處理廠,要保證穩定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