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12日電 鍋爐、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對於這些特種設備,人們並不陌生。而其潛在的巨大危險,卻還沒引起人們的足夠重視。
事實上,特種設備事故,已成了危害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生產安全的『殺手』之一。
安全事故時有發生
2006年9月10日,牡丹江市糧油貿易綜合樓工程施工中,由於駕駛員無證駕駛簡易的重大物料昇降機,加上施工現場管理混亂,致使吊籠墜落,造成7人死亡,1人重傷,直接經濟損失181萬元。
2006年8月14日,大慶煉化公司煉油二廠ARGG裝置發生壓力容器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傷,經濟損失重大。
今年初,伊春市烏伊嶺區一林業職工,將廢舊的盛水容器改裝成生產木耳的『壓力』容器。這一『壓力』容器爆炸,孩子重傷。
據省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督處處長楊曉一介紹,近幾年來,黑龍江省特種設備重特大事故時有發生,且有繼續上昇的趨勢。僅2006年全省共發生10起、死亡11人、受傷6人,與2005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數和傷亡人數都有較大幅度增加。
監督管理難度很大
據統計,截止到2006年底,黑龍江省除氣瓶、管道外共有特種設備約13萬臺(套)。與每個地區都有不同地域特色一樣,黑龍江省的特種設備具有很強的地方特點。
省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中心高級工程師易文慧介紹,黑龍江省冬季采暖期長,采暖鍋爐相對較多,使用周期也長,而且還是間斷運行,發生事故的概率比其他地方要高;冰雪旅游產業的發展,使得索道的安全運行顯得尤為重要。黑龍江省是老工業基地,設備陳舊老化問題比較嚴重,加上部分企業安全投入不足,特種設備整體安全水平偏低。
采訪中記者還了解到,由於黑龍江省小規模個體私營企業較多,如一些豆腐坊、小的洗浴中心,一些業主為了省錢,經常購買淘汰的設備,有的還非法自制設備,加上操作人員基本沒有接受過正規培訓,安全隱患重重。
黑龍江省地域廣闊,特種設備量大而且分散,為安全監督管理帶來很大的難度。
立法監管特種設備
2003年6月,國家實施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結合省內實際,省政府認為該條例有待於進一步細化。日前,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會第26次會議提交了《黑龍江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草案)》,並請會議審議。
《條例(草案)》明晰了特種設備概念和調整范圍、細化了國務院條例及有關許可事項、增加了對特種設備銷售環節的管理內容。
《條例(草案)》規定,氣瓶充裝單位應當對其充裝的氣瓶及其銷售網點的安全負責,並不得超量充裝。
針對一些單位為了節省費用,聘請無資質的單位安裝、維修和改造特種設備,導致安全性能不合格,並且無法在事後采取補救措施加以改正的,《條例(草案)》明確規定了限制。
對於常壓熱水鍋爐改造成承壓鍋爐使用的現象,《條例(草案)》明確規定『不得將非承壓設備作為承壓設備使用』。
從事故統計情況看,80%以上的事故與作業人員違章操作有關,《條例(草案)》規定,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對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種設備,需重新檢驗檢測。不得銷售不具有相應資質單位制造的特種設備;不得銷售國家明令淘汰、禁止制造、強制報廢的特種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