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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城市與『無路權車』的較量
2007-04-16 10:48:37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日報  作者:孫偉民 王宗華 杜懷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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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4月16日電 深夜,一輛奔馳車正在路上行駛,被守在路口的幾位執法人員攔下檢查,隨後,車和司機被帶走……連日來,在哈爾濱市市區內的重點街路上,經常能看到一些交警、交通和城管人員設卡,盤查過往機動車輛。

  從3月29日開始,哈市有史以來最大一次針對『無路權車』的圍剿打響了。

  當晚21時,聯合執法人員在火車站周邊設卡,對站前出租車出、入口及停車場車輛逐一排查。共查獲黑A44773、黑A38226等挪用牌照車輛和黑M77295、吉H83281等共63臺『問題車』,全部予以扣留。其中,『無路權車』16臺。

  4月11日,哈爾濱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整治行動開展以來,共清查75000臺(次)機動車,扣留無路權車輛320臺。發言人稱,這些成果只是初戰告捷,專項行動將不斷推向深入,一直持續到6月末。

  4月的冰城,春意漸濃。而一場圍剿『無路權車』的風暴正越刮越猛!

  道路上的『害群之馬』

  什麼是『無路權車』?哈爾濱市政法委相關人士解釋,『無路權車』是指那些盜搶、走私、報廢、拼裝、挪用號牌和無手續的車輛。

  據哈爾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指揮中心統計,全市150處電子自動抓拍系統在對闖紅燈機動車進行檢索過程中,有4%的違法車輛與機動車登記系統不符,達1萬輛左右。這些車輛都是挪用或套牌。『無路權車』的問題已經成為城市管理中的一個沈?和難點。開這些車的人隨意闖紅燈、酒後駕車、下道行駛、爭道搶行,他們不怕電子眼抓拍,是馬路上的『害群之馬』,成為社會的一大公害。

  專家說,『無路權車』有幾害:一是違章肇事後無法追查。2006年11月18日,哈肇路發生一起交通肇事,造成1人死亡、1人重傷。肇事車輛當場逃逸,經查,此車為挪用號牌車輛。案件至今未破,受害人家屬不斷上訪。交通肇事逃逸案因肇事車輛使用假牌、套牌難以偵破。

  二是安全系數低。許多車輛都是報廢或改裝車,極易發生事故。2006年11月21日,發生了令人震驚的雙城周家鎮送子車墜橋事件,事後追查肇事車輛,屬『無路權車』輛,已經5年沒有進行安檢,制動系統嚴重不合格。

  三是逃避稅費。合法車輛每年要向國家繳納各種稅費,而『無路權車』逃避稅費。以出租為例,目前哈市有1/4的出租車是套牌車,每年逃稅費達5000萬以上。

  哪些人駕駛『無路權車』

  省交警總隊一位相關人員分析說,哈市存在大量『無路權車』的原因有多方面:有政府機關、權力部門違法違規借用警車牌照的;有非法營利的套牌出租車;還有一些報廢車、走私車甚至是盜搶車,個別人利用關系披上合法外衣的;一些執法人員利用權力和關系弄到手的『無路權車』也不在少數。

  有媒體曾經報道,哈市一位車主去某市交通局辦事,發現門口停著與自己車牌同號的轎車,他馬上報了警。然而,就在交警要拖走這輛車時,從樓裡走出該局的工作人員,說這輛車是他的。顯然,這位工作人員套用了別人的車牌。

  許多』無路權車『經常停放在一些『實權單位』的大門前。市民王先生說,他親眼看見平房區某派出所門前停著兩臺掛同樣牌照的吉普車。某公安分局的一位民警私下向記者透露,自己的幾個同事長年開著挪用牌照車上下班。

  許多市民反映,一些城管、交通部門執法人員開的執法車也多數沒有牌照,通常掛著『城管執法』或『交通征費』之類的牌子。有關部門對機動車車牌制作和發放有著嚴格的限定,但一些『有背景』的人卻能從非正常渠道弄到車牌。

  為何『無路權車』久治難除

  托關系,找人說情,使一些執法人員在面對違規車輛時顯得力不從心。某交警大隊的一位民警說,自己執勤8年多的時間,抓住各種『無路權車』至少有30多輛,但真正處理的沒有幾輛。『無路權車』有了『保護傘』,自然不怕交警查。

  『對於來自執法部門的「無路權車」就更難查處。自己的刀難削自己的把,熟人不能查,不熟的人一提也都知道,查了就得罪人。即使拉下臉動真格的,領導一個電話還得放車。』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交警對記者說。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由於財政經費不足,前些年一些執法部門把部分罰沒車、走私車變身成為辦案執法車輛。對這些公開的『無路權車』,有關部門更是無法整治。

  記者曾乘坐過一輛出租車,車輛從表面上看不出問題。計價器、營運證、行車執照甚至是報警器一應俱全。司機說,他受僱於某某交警,車是套牌車,老板囑咐他只管開車,如果被人查到,馬上給他打電話。

  在交通管治中,個別公務人員、執法者的徇私行為嚴重影響了政府形象,導致社會上『無路權車』泛濫。因此,此次專項執法監察工作由哈市紀委直接領導,工作重點內容直接指向交管部門和一些行政執法機關,嚴查為政不廉、以權謀私及執法不嚴等不良行為。

  市民熱盼常年抓不松勁

  專項行動開展近半個月來,哈市市區交通秩序明顯好轉,事故發生率同比有所下降,闖紅燈、壓線等違章行為也大大減少。

  不過,在強大的威懾力面前,一些『無路權車』主並沒有真心悔改,接受處罰,而只是暫時收斂,將車停放起來躲避風頭。還有一些人與執法人員打起了游擊,開車時走背街小巷,躲避檢查。

  某執法部門的工作人員被領導口頭通知:最近一段時間就不要開車出去了,等這陣『風』過去了再說,不然後果自負。

  一家汽車租賃公司的生意最近突然火起來。知情人說,因為某執法部門的許多車不敢再上路了,只好來這裡租車用,一直用到整治行動結束。

  對這些看到的、聽到的現象,許多市民有些擔心。他們呼吁,整治行動應該堅持不懈,制度化、長期化,而不是一陣風。

  哈市交警支隊宣傳處的一位處長對記者說,查處『無路權車』的行動幾乎每年都要搞一次。今年開展的這次整頓行動規格高,多部門聯合作戰,互相制約,互相監督。在整頓行動開始之前,已經向全市市民發出公告。動員會上,支隊的領導班子向民警承諾,決不打一個說情電話。對於查扣的走私車輛,交警部門將移交海關部門處理;對於查扣的盜搶車輛,交警部門將移交公安刑偵部門處理;對於查扣的報廢、拼裝車輛,交警部門將統一集中報廢;對於查扣的挪用號牌車輛,交警部門進行罰款1000元處罰、收繳挪用牌照。交警部門還采取發動群眾、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建立獎勵舉報制度等措施。

  有關人士建議:要想根除黑車存在土壤,應實行責任倒查制。對被查扣的『無路權車』,深入追究車輛、牌照的來源,給責任人罰款、公開曝光或是黨紀政紀處罰,以儆效尤。

  專家觀點省黨校法學部一位教授說:從現實的角度講,政法系統的確存在著大量無路權辦案執法車輛,在特殊的條件下也發揮著一定的作用。政府應考慮給他們添置設備,或通過上繳然後拍賣等合法的方式使這些車輛身份合法化。

  律師觀點無路權不是一個法律術語,只是執法部門在工作中的一種習慣性的提法。這樣的車輛都涉及到違法犯罪問題,僅用無路權來涵蓋,是把它的性質說輕了。

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