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17日電 日前,記者在佳木斯市醫療保險管理局獲悉,從今年起,該市全面實施意外傷害醫療保險制度,成為全省首個出臺意外傷害醫療保險制度的城市。
為解決參保人員因意外傷害發生的醫療費用問題,佳木斯市醫療保險管理局於去年制定出臺了《佳木斯市城鎮職工意外傷害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其中規定,意外傷害是指無責任人所遭受外來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體受到傷害的客觀事件,如:摔傷、扭傷、燒傷、燙傷、凍傷、砸傷、中毒等。同時規定,凡是參加該市基本醫療保險的所有用人單位及個人,均可按規定參保,並享受意外傷害醫療保險待遇。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醫療費按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結算報銷,保住院醫療和規定恢復期內的門診醫療,年最高支付限額為1.5萬元。意外傷害醫療保險費籌資標准為每人每年20元,並根據上年度意外傷害醫療費用支付情況,適當調整當年繳費標准。
這項政策的出臺受到了廣大參保人員的歡迎,僅一個月時間,意外傷害醫療保險參保人數就超過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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