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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聲大樓下難眠 出租房擾民要吃官司
2007-04-20 14:06:02 來源:東北網-生活報  作者:孫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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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4月20日電 哈市南崗區王女士曾多次向記者反映,她家樓上經常有人半夜弄出玩鬧的聲音,吵得她無法入睡。記者采訪時發現,就目前而言,樓上的這種行為只能歸屬到道德范疇之內,只能用道德來約束或譴責對方。不過,即將施行的《物權法》卻對此進行了規定,出租房擾民嚴重,鄰居可用法律維權。

  樓上租戶頻出響動

  王女士說,自己和丈夫住在和興路附近一幢老式樓房,樓上七樓的住戶將房子出租了。令王女士頭疼的是,經常有五六個人在樓上打游戲,一玩就是一宿。而且他們玩游戲時總搬動桌椅或床。她時常睡得正酣時被弄醒,之後很難入睡。

  『為了能睡上一個好覺,有時我晚上用棉花把耳朵塞上,但還是能聽到樓上的聲音,仍然睡不好覺。』王女士痛苦地說,正因為長時間夜不能寐,她已經患上了神經衰弱癥,她也曾多次找物業公司,甚至還打電話報警,但都無濟於事。

  對此,物業公司和管片民警也甚為頭疼。民警無奈地告訴記者,對於鄰裡糾紛的事他們感到很為難,樓下居民有苦惱,樓上房主租房與他人無關。他們也只能奉勸其各退一步、相互體諒。管片民警認為,居民之間道德的問題未觸及到法律,就不能用法律手段乾預,但居民要是報警找他們,還是要幫忙做工作。

  租房擾民違法

  采訪時記者了解到,類似王女士的困擾,哈市很多居民也都遭遇過,但他們對類似事情的處理都沒有很好的辦法,解決得也不盡如人意。然而,新的《物權法》卻體現了一種平等性,該法第84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

  也就是說,據此規定,類似擾民糾紛已達到法律的范疇,相鄰業主可以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有權要求對方停止擾民行為。

  新聞鏈接

  10月1日即將實施的《物權法》對居民住房改為商業用房、業主權利與義務、小區共用部位如何使用、綠地和道路能否當車位等問題進行了規定。如果您遇到了類似的事情,或者您有此方面的觀點、見解,我們歡迎您的參與。參與熱線:89846682。

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