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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工程師『較真』包燒費 節能住宅憑啥全額繳納熱費
2007-04-26 07:19:18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鄒呈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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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4月26日電 近日,黑龍江宏郵物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郵』)將欠部分熱費的中北春城小區居民楊某告上法庭。楊某在隨後向法院遞交的反訴狀中稱,中北春城小區屬於節能住宅,供熱單位應該按照節能住宅實際用熱收費。他是按照『節能住宅標准』交納的費用,不存在欠熱費的問題。

  『宏郵』經理韓松說,2003年12月6日,楊某與公司簽訂供用熱合同,約定按用熱面積計收熱費,遇價格調整,按新熱價標准計收,居民采暖期的全年熱費應在開栓供熱前一次性交清。楊某在2005年至2006年供熱期和2006年至2007年供熱期只交納了部分熱費,目前仍欠2696.80元。

  楊某今年73歲,是黑龍江省某設計院暖通工程方面的高級工程師。他在接受采訪時說,他不存在欠熱費的問題。熱是商品,用多少熱就該交多少錢。2005年頒布的《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明確規定:安裝用熱儀表的節能住宅用戶,熱費按照儀表讀數計收。根據民用建築設計標准,中北春城小區為節能50%的建築。2005年至2007年,他交的熱費已經超過了現行標准的50%。

  韓松表示,『宏郵』完全是按政府規定收取熱費的。哈市2000年以後建成的住房都是節能建築,按照《黑龍江省城市供熱管理條例》規定,所有節能建築都應實行按表計收熱費。但到目前為止,哈市沒有出臺關於節能住宅熱費收費的具體標准,既沒有對節能住宅的評定,也沒有執行標准,而且沒有一家節能建築小區按儀表計收熱費,供熱單位只能按政府調整的城市供熱收費標准收費。節能住宅按儀表收費只是一個發展方向,居民要求按儀表計收熱費,沒有可操作性,其提出的這一觀點對小區熱費收取造成困難,影響物業經營,無奈,『宏郵』只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楊某說,他已經反訴供熱單位,要求供熱單位返還他多交的熱費。他的理由是,首先中北春城小區庭院管網進口處的計量儀表設在小區12號樓地下室的換熱站內,屬於樓前表,應按計量儀表計收熱費。另外,2006年,哈爾濱市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城市供熱收費標准的通知》中明確規定,以煤炭為燃料、采用鍋爐供熱和使用熱電聯產熱網供熱的用戶,其供熱收費標准按每平方米使用面積計算,由現行的每平方米31.15元上調到34.55元;以電、氣、油等為燃料供熱的用戶,其供熱收費標准可由供熱單位與用戶協商確定。『宏郵』的供熱形式為按噸購買蒸汽轉換成熱水供熱,不在規定的調價范圍內。因此,再按每平方米34.55元收費沒有任何道理,也違反價格法。楊某在反訴狀中提出,希望法院判令『宏郵』返還自2003年入住以來侵吞住戶節能建築節省的熱費。

  楊某認為,2003年他在購買中北春城小區住房時,開發商極力宣傳小區為節能住宅,房價因此也比普通住宅高出10%左右。自入住以來,小區一直按普通住宅的標准收取熱費,沒按《黑龍江省城市供熱條例》規定的按照儀表讀數計收。當年,他便要求物業公司按儀表計收熱費。但物業公司始終強調哈市沒有關於節能住宅熱費的具體規定。楊某說,哈市沒有出臺具體規定,不等於可以不執行省裡的規定。既然省裡已有規定,就應執行省裡的規定。不能以此為理由,剝奪省級法規賦予節能住宅居民應享有的優惠權利。

責任編輯:張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