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27日電 4月26日,哈爾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專項清理無路權車輛行動,取締各類交通違法行為241件,扣留車輛83臺,查扣2臺無路權車輛。
20時,哈爾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10個轄區大隊在全市設立10個固定執勤點位,同時有3個機動巡邏組在全市街道內巡邏執勤。記者隨同交警在長江路與鴻翔路路口執勤。20時06分,交警在檢查一臺黑AP5400號黑色豐田牌轎車時,駕駛人李大平沒有隨身攜帶車輛行駛證,車輛被扣留。交警在檢查一臺紅色桑塔納牌轎車時,駕駛人趙陽說自己沒帶駕駛證,駕駛證讓別人去審驗了。交警依法扣留車輛,但駕駛人趙陽對交警說:『你不是有警務通嗎,調一下就知道了,我又不是沒證,何必呢。』交警解釋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駕駛證要隨車攜帶,否則依據法律規定可以扣車,並對駕駛人處以50元罰款。駕駛黑A95255號出租車的劉建福,車輛檢測有效期到2007年3月31日,屬於沒有按時檢測,交警依法扣留車輛。20時38分,駕駛黑AF1998號紅色新凱牌轎車的趙緒剛在交警示意停車時卻將車轉彎到附近樂業大廈門前的停車場內,交警跟到停車場內將該車帶回。經過審查,該車最後一次檢車時間為2005年9月1日,屬於未檢車輛;交警問駕駛人趙緒剛是否飲酒,該人一口否認,當交警說有公安醫院的工作人員可以現場驗酒時,他承認自己喝了一杯酒。但當交警依法扣留車輛時,他又說自己沒喝酒,交警只得對其進行血液酒精含量測試,測試結果顯示該人屬於飲酒後駕車。交警經過進一步檢查,初步認定該車的車架號與公安信息網中的登記信息不符,該車疑似無路權車輛,交警部門進一步進行核查。駕駛黑AS8443號別克牌轎車的劉躍民也因飲酒後駕駛車輛被交警依法扣留車輛。
20時30分許,道裡大隊巡邏值勤組巡邏至安昇街附近時發現一臺灰色懸掛黑A08739號牌的北京213型吉普車,交警通過核對該車號牌是一輛金杯牌面包車的車牌。交警將該車扣回。20時10分許,阿城大隊交警在轄區延川大街執勤檢查一臺黑A11005號現代牌轎車時,該車駕駛人無故離開現場,經過核對,該車車牌號屬於一輛白色松花江牌面包車,該車挪用號牌被交警扣留。
據統計,在當晚1個小時的夜查中,交警部門共出動116名警力,取締各類交通違法行為241件,扣留車輛83臺。其中酒後駕車8人,扣留無路權車輛2臺,非法摩托車21臺,其他車輛52臺,罰款16800元。據交警支隊有關人士表示,『五一』長假即將來臨,交警部門提示廣大機動車駕駛人,節日期間要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交警部門將采取定點執勤和巡邏執勤等多種方式不間斷地加大夜間交通管控力度,對無路權車輛、酒後駕車、闖紅燈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嚴厲取締,保證節日期間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