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著長隊為孩子報名參加考試的家長。 陳寶林 攝
東北網5月9日電 4月23日,記者報道了哈爾濱市某民辦校門前數千家長晝夜排隊給孩子報名趕考的情況,引起了強烈反響。許多讀者都反映,目前哈市幾家知名民辦初中都面臨著這種情況。家長累、學生累,學校更為難。
招收500,報名8000知名民辦校受熱捧
想要了解如今的民辦校到底有多『火』?最好能到招新生考試報名現場去感受一下。4月22日那天,位於哈市南崗區大直街上的那所民辦校今年只招560名初中新生,但先後幾次報名的人數加起來卻達8000多人!
該校負責人說,春節之後,我們就籌備今年招生工作,因為報名人數太多,不得不調集了大部分師資力量集中在一天接待報名。第一次報名就超過6500多人,但許多家長還是不斷打電話來,懇求給自己的孩子一個機會。沒辦法,只好進行了第二次報名。即使這樣,還有許多人托人求情要報考。
兩個多月前,位於香坊區紅旗大街的一所民辦校招初中生考試也『盛況空前』。今年招收400多人,卻有近萬人來參加考試。學校門前聚集的大小車輛幾乎造成了附近交通的癱瘓。
某知名民辦校校長王女士說:民辦校招生今非昔比。早在十年前,在民辦校發展處於起步階段,學生家長不認可,招生工作也舉步維艱。經常是招300,報名僅有200。沒辦法,只好來一個,收一個,沒有任何選擇的餘地。就是在這種不利情況下,憑借師資和管理體制的優勢,一些私立學校艱苦創業,低進高出,漸漸闖出了自己的品牌,以實力贏得了家長和學生的認可。今天這種紅火的報名場面,就是證明。
但火爆的生源,卻給民辦校出了一個大難題。
考試招生,被教育主管部門緊急叫停
從今年3月開始,哈市一些民辦校在報名工作結束後,陸續開始了招生考試。以往只發生在6月份的民辦初中生源爭奪戰在哈市提前打響。但很快被教育主管部門發現並嚴令停止。
香坊區一家知名民辦校在進行招生考試的第二天,教育主管部門有關領導就趕到現場,嚴厲地批評了這種行為,並要予以相應處罰。
而另外一家民辦校本已經定好了考試時間,發了准考證,但懾於強大的壓力,也臨時取消了考試計劃。現在許多為自己孩子報考的家長還在翹首以待。
隨後,哈爾濱市教育局面向各區教育局及初中、小學負責人召開了今年的義務教育招生工作會議。會議下發了《關於做好2007年小學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其中對民辦學校(含民辦公助學校)的招生作出明確規定:一是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的書面考試或變相考試擇優錄取新生;二是任何學校不得提前招生。會議還規定了招生時間:公辦小學新生報名招生時間為7月22日至24日,民辦小學、初中招生時間為6月1日至8月10日,任何單位不得提前進行。違規招生將被取消招生資格。
兩道『高壓線』讓許多民辦校負責人望而生畏。但也有個別民辦校改變打法,把招生考試放在暗中進行。考試前學校不發招生通知,家長們都是通過補課班的老師、家長或同學得到消息,哪所中學正在招生就匆匆帶孩子趕去。為了能更穩妥些,這些考試一般都安排在雙休日裡進行。
對『禁考』令民辦校與主管部門各說各理
為什麼嚴格禁止民辦校以考試的形式擇優錄取新生?記者詢問了相關部門。
哈爾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二處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同志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二條規定:『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沒有對民辦、公辦進行限制。教育局就是按照這個規定采取的措施。而且,去年省政府下達的67號文件也明確規定,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要免試就近入學,無論是民辦學校,還是民辦公助學校都不准對學生進行考試選拔。
那麼民辦校應該以怎樣的方式選錄呢?這位同志說,可以參考南方一些省市民辦校的做法,比如采取搖號、抽簽等辦法錄取學生。
對此,許多民辦校負責人表示難以接受。一位校長說,民辦校是由個人或社團出資興辦的,《義務教育法》對民辦校並不完全適用。《義務教育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社會組織或者個人依法舉辦的民辦學校實施義務教育的,依照民辦教育促進法有關規定執行』,而《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民辦學校享有與同級同類公辦學校同等的招生權,可以自主確定招生的范圍、標准和方式;但是,招收接受高等學歷教育的學生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
這位校長認為,這就等於給民辦校提供了法規依據。也就是說,民辦校可以自主組織考試招收新生。
一些公辦校認為,民辦校提前考試,爭奪優質生源,乾擾了正常的教學秩序,損害了多數學校的合法利益。對此,一位民辦校負責人反駁說,民辦校只是國家教育事業的一個補充,一部分人生活水平提高了,有錢去選擇私立校,其實是放棄了國家提供的免費義務教育,他們自己花錢上私立學校,省了國家為他們提供的教育費用,無疑是一件好事兒。目前全市120多萬名學生當中,民辦校學生還不足6%%,說民辦校發展危及到了公辦校生存,沒有依據。
而且,教育主管部門已經將城區內的所有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進行了就近入學劃片,也就是說,每一個小學畢業生都有一個對口公辦初中學校可接受他們免試入學,而民辦校沒有被政府委托承擔義務教育的職責,如果政府委托哪個民辦校承擔某些學生義務教育責任,政府應當支付相應的義務教育費用,這樣這些孩子就可以免試入學。
民辦校:希望能拿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
考,還是不考?許多民辦校的負責人表示,他們現在很困惑。
一位校長說,必須承認,考試招生不是一個好辦法,卻又是一個不得不為之的辦法。如果不進行考試,那麼多考生,我們該收誰,不該收誰?到底依據一個什麼樣的標准?上邊只說不讓我們考試,但能不能給我們提出一個更好的解決辦法?如果采取搖號、抽簽等考評辦法,有失招生錄取『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家長們能不能同意?
一位民辦校教師也深有感觸:今年招生考試,因為教育局不讓考,學校這兩年一直在組織教師們暗中考試,偷偷摸摸跟做賊似的,心裡滋味很不好受。
對此,一位教育界資深人士建議,民辦校招生問題由來已久,年年都有爭議,主管部門應面對現實,認真研究探討,制定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一是要加強與民辦校的溝通交流,既要著眼教育事業的規范有序健康發展大計,又要為民辦教育營造一個良好的發展環境;二是最好組織權威人士進行論證,在《義務教育法》與《民辦教育促進法》相關法條之間尋找平衡點,對民辦校考試到底合不合法,作出一個更為權威的判斷。三是民辦校也應加強自律,組建行業協會,著眼長遠,制定統一的行為准則,有效地規范招生、宣傳行為。目前廣州市民辦校就是這樣,民辦校組織統一的考試,學生拿著一份成績單自由擇校,這樣既減輕了考生的負擔,又避免了各自為戰,惡性競爭,實現從民辦校發展無序向有序良性發展。
眼下怎麼辦?一位民辦校負責人說:今年我們考肯定是要考的,沒別的招兒。教育局處分就處分吧!如果處罰輕些,我就認了;如果太重了,比如要取消我們招生資質,我就要找地方討個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