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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假煙販子公審後上訴 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給予駁回
2007-05-10 08:37:47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 賈傑
東北網5月10日電 今年2月13日,劉志龍等23人因非法制售假煙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至15年,被處罰金2萬元至500萬元。判決後,馬澤民、時巨春等8人提出上訴。近日,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馬澤民等8人上訴,維持原判。
2006年下半年,哈市煙草專賣局會同哈市公安部門等相關部門開展了打私打假活動。23人因涉嫌非法經營罪、銷售偽劣產品罪、假冒注冊商標罪被檢察機關起訴到法院。
責任編輯:張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