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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假加分連坐追責 17日前出具加分相關證明
2007-05-11 09:27:53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劉鐵瑛
東北網5月11日電 記者從哈爾濱市招考辦獲悉,今年哈爾濱市不對中考加分政策進行調整。具備加分資格的考生須在報名時出具相關證明,5月17日以後提交的證明無效(2007年哈市中小學生田徑運動會除外)。
考生加分資格審查程序為:具備加分資格的考生,須在報名時向學校(或戶口所在區中招辦)提交有關證明,考生所在學校班主任和主管校長審查(戶口在外區的考生直接由戶口所在區中招辦審查)認定後,由考生填報政策性加分審批表,校長簽字,報區、縣(市)中招辦審查,之後報市招考辦實行集體交叉審批。
據悉,政策性加分考生經所在學校審查認定後,在學校張榜公示一周。市招考辦將在規定時間內對審批合格的獲重點高中政策性加分資格的考生進行媒體公示。在公示期內,如有線索清楚的具體舉報,一經查實,按照舞弊行為處理,取消其政策加分,同時取消其報考省、市重點高中資格,並將報紀檢監察部門追究出具加分證明(書)及相關材料的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責任編輯:呂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