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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偽造材料騙過工商部門 千萬資產頃刻易主
2007-05-16 16:21:06 來源:東北網-生活報  作者:王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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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5月16日電 僅憑一些偽造的證明材料,工商部門就將資產千萬的出租汽車公司的法人變更,致使公司創辦人失去了對公司的所有權。4月5日,哈市道裡區法院判令工商部門撤銷變更登記,恢復原告的所有權。

  哈爾濱市聯通出租汽車有限公司於1998年注冊成立,該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為關艷茹,2002年關艷茹將其股份轉讓給李東浩,李東浩成為該公司法定代表人,關艷茹為該公司的股東,是公司的實際所有者。

  2006年7月4日,哈市某媒體上刊登了一則作廢聲明,聲稱『原哈爾濱市聯通出租汽車有限公司2301022000×××號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被盜丟失。』隨後,工商部門於聲明刊登當天對哈爾濱市聯通出租汽車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登記進行了變更,將該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由李東浩變更為孫某,並核發了新營業執照。拿著新營業執照,孫某帶人入主哈市聯通出租汽車公司,將原公司的工作人員攆走。此時,哈市聯通出租汽車公司名下擁有出租車162輛,資產總額千餘萬元。

  失去公司的所有權後,原公司的所有者關艷茹和法人李東浩不服,將為公司變更法人登記的工商部門告上了法庭。哈市道裡區法院受理了此案。經法院調查得知,『2006年6月27日,第三人孫某偽造該公司股東會議決議和轉股協議後,向被告遞交了變更該公司法人的申請,同時還向被告提供了新的《哈爾濱市聯通出租汽車有限公司章程》等虛假文件,並謊稱原哈爾濱市聯通出租汽車有限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被盜丟失,並於2006年7月4日在媒體聲明作廢。被告隨即對哈爾濱市聯通出租汽車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進行了變更登記。』

  法院審理認為,因為第三人孫某提供的材料是偽造的,並登報謊稱企業營業執照丟失,所以,被告依此做出的變更登記的行政行為事實不清,且主要證據不足,該行為侵害了兩名原告及該公司的合法權益,被告做出的具體行政行為應撤銷。今年4月5日,哈市道裡區法院判決被告敗訴,責令被告撤銷對哈爾濱市聯通出租汽車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的具體行政行為。

  律師張堅認為,此案暴露了我國行政審批程序上有漏洞,即行政機關只對形式要件進行審核,而沒有實質性的審查權,在實際的行政行為實施過程中,為不法分子虛假變更提供了可乘之機。為此她呼吁,有關部門應加強行政立法的進度,避免類似的案件再度發生。

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