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16日電(李進勝 記者雷蕾) 記者今天從哈爾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了解到,今後,哈爾濱市交警部門將在各轄區大隊建立交通違法行為處罰中心,將記滿12分駕駛人的培訓考試工作授權於基層大隊,並建立以基層大隊為主體的事故處理體系,除特殊原因外,事故處理工作全部由基層大隊承擔,並按照行政轄區建立車管分所,將大型機動車、小型貨車、農用車、摩托車的牌照發放權下放基層大隊。
據悉,為了進一步增強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科學性和規范性,不斷加大交警隊伍建設,規范執法行為,提昇公安交通管理水平,即日起,哈爾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在全市交警系統內廣泛開展向濟南交警學習活動,全面加強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和壓事故保安全工作。
據了解,在此次向濟南交警學習活動中,交警支隊主要開展4項重點工作。大力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切實發揮領導核心作用。全市交警要以『學濟南創建和諧警隊、構建和諧交通』為主題,廣泛開展調研,每名領導乾部都要對照濟南交警找差距,全面整肅隊伍,提昇交通警察的素質,形成隊伍良好的『學風』;大力加強民警隊伍規范化建設,廣泛開展大練兵和選樹先進典型活動,舉辦外勤執法、事故處理、車駕管崗位等職能民警培訓班,從貼近實戰出發集中培訓,切實做到人人參加、人人必考、人人過關;大力推進交通管理模式和隊伍建設機制的改革。通過建立和完善新的領導乾部使用機制,全面完善後備乾部培養機制,完善重點崗位用人和重點崗位輪換機制,進一步推進警力下沈和傾斜一線的改革,從而把基層警力配齊配強;完善預防交通事故長效機制,建立交通事故月分析制度,定期邀請專家把脈會診,提昇科學布警和事故防控的能力水平。全面推廣交通事故接處警、適用簡易程序處理事故等基礎數據信息的積累和采集上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