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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生為重點構建和諧社會
2007-05-17 09:47:48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日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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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5月17日電 今天出版的《黑龍江日報》發表評論員文章,題為《以民生為重點構建和諧社會——四談貫徹落實省第十次黨代會精神》。全文如下:

  省十次黨代會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實現黑龍江全面振興的重大任務。要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總要求,協調推進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建設,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把群眾利益放在首位,切實解決民生問題。

  國以民為本,萬事民為先。解決好民生領域的突出問題,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義之所在。只有高度關注民生、重視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造福民生,在解決民生問題上取得突破,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纔能落到實處。民生問題,歸根到底是最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問題。民生問題得不到解決,國家就難有安定,社會就不會和諧。抓住了民生問題,就等於抓住了構建和諧社會的根本,我們各項事業纔會呈現出勃勃生機,真正贏得群眾的滿意。

  以民生為重點構建和諧社會,必須始終把群眾利益放在首位,切實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多年來,我省的各項建設事業取得了長足發展,城鄉居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社會總體上是和諧的;但我們也要看到,涉及民生的一些問題解決得還不夠好。城鄉之間發展不均衡,收入差距不斷拉大,就業再就業壓力增加,社會保障水平、特別是農村的社保水平較低;房價高、上學貴、就醫難等問題表現得相對突出。因此,各級黨委和政府必須高度重視民生,把加強社會事業建設作為構建和諧社會的重點內容,按照為民、務實、清廉的要求,飽含著對群眾的深厚感情,從群眾最關心的事情做起,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要深入群眾,深入實際,傾聽群眾呼聲,找准本地區本部門影響民生的突出矛盾,找准群眾普遍關心的現實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措施,為群眾辦實事、解難事、做好事,使人民群眾不斷從經濟社會發展中得到更多的實惠。以民生為重點構建和諧社會,要努力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完善社會管理和服務,保持社會安定有序。社會公平,既是社會和諧的保證,也是社會和諧的體現。當前社會上許多問題的產生,很大程度上都是由於法制的不完善和公平缺失。因此要把確保社會公平作為一項重要內容,不斷完善和健全社會主義民主制度,加強基層民主建設,完善各項公開制度,創新和完善基層政權、城鎮社區、群眾自治組織、企事業單位的民主形式和內容,依法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各級政府要繼續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不斷健全社會管理體系,增強社會服務功能,要適應社會結構和利益格局的發展新變化,形成科學有效的利益協調機制、訴求表達機制、矛盾調處機制、權益保障機制,拓寬社情民意的表達渠道,運用經濟、行政、法律手段和教育、協商、調解辦法,處理好各種社會矛盾,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化解在基層,維護群眾利益和社會安定有序發展。

  和諧社會的建設是個歷史的進程,改革開放二十多年來,從溫飽到小康,我們已經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民生問題的內涵也呈現出新的變化。民生的改善、民生問題的解決,最終還是要靠加快發展、靠深化改革。各級黨委政府和廣大黨員乾部要按照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要求,把群眾呼聲作為第一信號,把群眾需要作為第一選擇,把群眾滿意作為第一標准。要深懷愛民之心,心裡始終裝著群眾,時刻想著群眾,體察群眾的安危冷暖,成為群眾的知心人,做到與人民群眾心連心;要恪守為民之責,牢固樹立強烈的責任意識、公僕意識,勇於實踐,勇於創新,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群眾的經濟、政治、文化利益;要多辦利民之事,著力解決好人民群眾最直接、最關心、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尤其要重點解決好群眾反映強烈的教育、醫療、就業、保障、住房等方面的突出問題,努力讓廣大人民群眾得到實實在在的利益,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

  『滄海百年,民生不息』。以民生為重點構建和諧社會,是全省人民的共同期盼,任重而道遠。讓我們以紮實的工作,共同將龍江的和諧畫卷描繪得更加美好!

責任編輯:孫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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