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社會萬象  >  法治聚焦
搜 索
飛賊一月六偷同一高層 再伸手時被抓獲
2007-05-18 08:33:58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唐婷 婁英楠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東北網5月18日電 外地來哈爾濱市打工的男子宋某,從4月中旬開始,六次在哈市道裡區一高層居民樓進行入室盜竊。17日凌晨,經過一夜的蹲守,宋某被道裡公安分局共樂派出所民警抓獲。

  據警方介紹,近一個月來,光華小區104棟高層的多位業戶到派出所報案,稱有人從自家窗戶進入室內盜竊。16日下午,家住該棟樓6樓8室的李女士膽戰心驚地跑到派出所報案,當天下午,她正在家裡的洗漱間洗澡時,突然聽到窗外傳來一陣響聲。她急忙跑出去看,只見陽臺窗臺上一名男子正將玻璃打碎,欲進入室內。李女士嚇得大喊一聲,該男子隨即逃跑。

  16日晚上,民警兵分兩組,一組人在該棟樓四樓緩臺處埋伏,另一組人在樓下門洞附近看守。17日凌晨3時,在四樓緩臺埋伏的民警突然看見一個身影順著四樓樓梯間的窗戶往4樓居民家爬,民警們立即衝上前將該男子抓獲。

  據犯罪嫌疑人宋某交代,今年30歲的他,2006年初從老家肇州來到哈市打工,在香坊區一家汽車修配廠當臨時工。一次,宋某發現道裡區光華小區104棟這個高層住宅樓在四樓有個大緩臺,而每層樓的樓梯間窗戶又離居民家的窗戶很近,可以從樓梯間爬入居民家裡。

  4月10日上午,宋某從樓梯間窗戶爬進11樓8室。此時,在此居住的幾名女孩都去上班了,屋內並沒有人,他偷走一臺筆記本電腦和700元現金。隨後,宋某將筆記本電腦以1100元的價格賣掉。5月2日,宋某又用同樣手段進入到11樓7室居民家,在該居民家裡偷走了一部手機和100元現金。5月11日中午,宋某在8樓8室居民家偷得一個金戒指、一個銀鐲子和7元錢現金。14日上午,宋某再次來到11樓8室偷盜,但沒有找到任何值錢的物品,一天沒吃飯的他見桌子上有一箱餅乾還有一瓶礦泉水,吃了幾塊餅乾喝了礦泉水後從窗戶逃跑。宋某還交代,由於身上沒有錢,近一個月來,他大多數夜晚就住在豎在該棟居民樓4樓大緩臺上的一個燈箱牌匾裡。

  目前,宋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責任編輯:雷蕾